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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已付清钱把车开去了,当时也公证了,但是后来让买方过户,买方就是不愿意过户,出事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3-02-02    作者:聂晓东律师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之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依上述规定,买受人在交付机动车价款实际取得机动车后,因该车发生的交通事故赔偿风险已经转移至买方。买方不愿过户不影响将来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希望我的解答能带给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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