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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财产不够偿还所有债权人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3-01-30    作者:张静律师
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以后,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参与分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与分配中的被执行人是公民或其他组织,法人不适用参与分配制度。
2、有两个以上债权人,且不是同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
3、已经先开始执行的债权和参与分配的债权必须均是金钱债权。
4、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已取得执行依据
5、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6、参与分配申请必须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到当次财产分配表制作完毕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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