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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行政法:公务员
发布日期:2013-01-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公务员的概念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七种机关工作人员:党的机关(共产党、民主党派机关里的工作人员)、人大政协机关里的工作人员、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不限于法官、检察官)、行政机关里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工勤人员。

  二、基本管理制度

  公务员的基本制度,总起来说就是关于公务员职务的取得、履行和退出诸管理环节以及为公务员提供物质和权益保障的制度。

  公务员法是一个过程,简言之就是“进、管、出”三个阶段。

  (一)职位分类、职务和级别

  1.职位分类: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2.职务级别:领导职务(10级)、非领导职务(8级)。警察、海关、外交有衔级。

  (二)公职的取得

  1.录用:

  录用公务员是根据法定程序和方法,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吸收为公务员的制度。录用制度适用于初次进入行政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禁止录用)。

  录用公务员的条件:分为机关职位条件和报考资格条件。

  公务员录用程序:考试+考察+体检。试用期1年。

  2.职务任免: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

  聘任制是适用于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辅助性职位。(一高一低)聘任合同(1~5年),协议工资制。聘任制公务员的真实身份是工人。公务员法中有二种人,一种是公务员(干部),第二种是聘任制公务员(工人)。

  公务员在机关外兼职的限制(机关内兼职不受限制):经过批准+不领取报酬+禁止在企业等盈利性组织兼职。

  公务员机关内兼职不受限制。

  (三)公职的履行

  1.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考核分为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定期考核不称职,降职。

  2.奖惩:奖励包括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2007年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做出更为具体,详细的规定。

  处分后果: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提高工资档次(警告除外)。

  3.抵抗权:对于上级的错误命令,提出意见后执行免责;明显违法的应当拒绝执行。

  上级命令合法的必须执行,否则受处分,若有错误分为以下两情况:

  (1)小错误,提出意见后执行免责;

  (2)明显违法甚至导致犯罪的,坚持拒绝。

  【例题·单选题】关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

  A.行政诉讼的生效判决撤销某行政机关所作的决定,即应给予该机关的负责人张某行政处分

  B.工商局干部李某主动交代自己的违法行为,即应减轻处分

  C.某环保局科长王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应暂停其履行职务(一般违纪,不暂停职务)

  D.财政局干部田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不应允许其挂职锻炼(去外地。)

  【答疑编号9110202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相关制度。A项中的“即应给予该机关的负责人张某行政处分”没有考虑处分的条件,过于绝对。B项中李某只是主动交代自己的违法行为,并不当然地满足减轻处分的所有条件。C项中,公务员因违纪被立案调查,只有在不宜继续履行职责时才会暂停其履行职务,而不是应当立即暂停。(注意学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

  4.交流:七个机关内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群众团体

  交流方式: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调任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转任是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职务变动。挂职锻炼是以培养锻炼为目的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职务。

  5.回避:

  (1)职务回避: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不得在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亲属回避)

  公务员担任县、乡级机关主要领导职务的,不得在原籍地任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地域回避)

  (2)公务回避:执行公务中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或涉及本人亲属利害关系的,自行申请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机关根据申请决定或者自行决定。

  (四)公职的退出

  1.辞职:辞去公职(四个例外情形:服务年限未满/涉密职位未脱密/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审计审查未结束)

  辞去领导职务(当普通公务员)(包括四种情形:法定/自愿/引咎/责令)。

  2.辞退:简言之,五出三不去。

  五出: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又不接受其他安排、机关机构改革拒绝合理安排、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旷工连续15天一年累计30天。三不去:因公致残的、患病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女性在三期的,除外。

  3.退休:按照《劳动法》规定,女干部55岁,男干部60岁。工作30年、工作20年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可以提前退休。

  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领导成员3年内、其他人2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五)公职的保障

  1.物质保障(工资福利保险):工时、休假。公务员加班没有加班费,只可以补休。定期考核优秀称职→年终奖金。

  2.权益保障(申诉控告):

  a.申诉:不利人事处理→知道处理30日内向原机关申请复核(接到申请书30日内复核决定);接到决定15日内向同级人事部门或上级机关提出申诉(受理60日内决定):或者知道处理30日内申诉。

  b.控告: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上级机关或者专门机关提出。

  聘任制公务员,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60日内申请人事仲裁→15日内提起民事诉讼。(和劳动法一样的规定)

  【例题·单选题】下列哪种做法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2006年)

  A.某卫生局副处长李某因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被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B.某市税务局干部沈某到该市某国有企业中挂职锻炼一年

  C.某市公安局与技术员田某签订的公务员聘任合同,应当报该市组织部门(管党员的)批准 .(就是一工人报人事部门备案就可以了。)

  D.某地环保局办事员齐某对在定期考核中被定为基本称职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答疑编号9110202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考点:本题考核公务员相关问题。A项错误,只有考核为不称职才降职。C项错误,聘任技术员不需要经组织部门批准。D项错误,基本称职不是人事处理,不能申诉。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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