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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司法考试刑法之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发布日期:2013-01-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相关法条】

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知识要点】

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不是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国家秘密,否则成立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国家秘密罪。

2.行为人实施窃取、刺探、收买国家秘密的行为时,没有非法提供给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故意,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之后,非法提供给境外机构、组织或人员的,仅成立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罪,不能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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