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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离婚女方能得到哪些补偿?
发布日期:2013-01-25    作者:蒋艳超律师
 家庭暴力导致婚姻破裂,女方能得到哪些财产?双方所有房屋为贷款所得,贷款还未还清,离婚女方能得到哪些补偿?   律师解答法律咨询
  你好,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你有权分割一半。离婚主要有三方面的问题:(1)是否能离掉,这要依据《婚姻法》第32条看是否具备法定的离婚事由。(2)子女抚养问题,按规定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女方抚养;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孩子看双方的条件,谁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就由谁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遵循孩子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3)财产分割问题,主要看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共同财产范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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