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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司法考试刑法之抗税罪
发布日期:2013-01-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相关法条】

第二百零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知识要点】

1.本罪行为属于作为(暴力、威胁方法)与不作为(不缴纳应当缴纳的税款)相结合的犯罪。

2.暴力包括对人暴力和对物暴力。实施抗税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断(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造成轻伤结果,仍然成立抗税罪。

3.本罪主体仅限于自然人,单位不成立本罪。与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共同实施抗税行为的,以抗税罪的共犯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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