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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某某九级工伤赔偿8.7万元案例
发布日期:2013-01-16    作者:黄文坚律师


摘要:谭某某在XX市XX区某某紧固件有限公司工作时受伤,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被鉴定为九级伤残。谭某某与公司多次协商工伤赔偿事宜,但是公司拒绝给谭某某满意的赔偿数额。
  谭某某在XX市XX区某某紧固件有限公司工作时受伤,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被鉴定为九级伤残。谭某某与公司多次协商工伤赔偿事宜,但是公司拒绝给谭某某满意的赔偿数额。后来,谭某某来到广西正大五星律师事务所委托黄文坚律师办理其工伤赔偿案件。经黄文坚律师的调查取证、准备仲裁材料等工作,该案在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
  该案在仲裁委的主持下,经律师的尽力争取,谭某某获得8.7万元的工伤赔偿款项(不包括3万余元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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