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买房请公婆出首付 儿媳离婚咋分财产
发布日期:2013-01-06    作者:张静律师
范女士:婚前我购买了一套房,买卖合同上写的是我的名字,但首付款是我公公婆婆支付的,我与我先生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上也是我的名字。
现在我想与丈夫离婚,请问这房子和车是属于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律师:因为房产证登记的是你的名字,且该房也是你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的,因此是你婚前个人财产,但因你丈夫与你婚后共同还贷,因此他对于房屋增值部分也享有部分权益。
如果你们离婚,也应当给予你先生相应补偿。至于婚前首付款,你需要返还公婆。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