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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拒绝生育,丈夫可以因此要求离婚吗?
发布日期:2013-01-06    作者:110网律师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婚姻法32条第3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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