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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赔偿案 最高法院裁判案例89
发布日期:2012-12-28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国家赔偿案 最高法院裁判案例89

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某证券营业部申请国家赔偿案
【裁判摘要】
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在审查发现原执行行为所依据的当事人执行和解协议因侵犯案外人合法权益而存在重大瑕疵,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成立的基础上,对原执行行为以裁定形式予以撤销,将不属于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特定物的争议房产,回复至执行之前状态。该裁定及其行为,不属于国家赔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违法侵权情形。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2年第12期(总第194期),《人民司法》杂志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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