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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工作内容和流程
发布日期:2012-12-15    作者:徐涛律师
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主要有:1、与侦查机关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并提出会见当事人的要求;2、办理相关会见手续,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并为当时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3、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4、在当事人权利受到侵害时代理申诉和控告。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主要有:1、办理相关手续,到检察院阅卷并对案卷材料进行分析;2、办理会见手续,会见当事人并询问核实案情;3、调查取证并在必要时申请检察院调查取证;4、撰写辩护意见书并向检察院提交,争取检察院作出不起诉或以较轻罪名起诉的决定。
  法院审理阶段主要有:1、办理相关手续,到法院阅卷并对案卷材料进行分析;2、办理会见手续,会见当事人并与当事人讨论确定辩护方向;3、进行调查取证;4、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分析并选择辩护策略;5、准备并且参与一审审理;6、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撰写辩护意见书,并向法院提交辩护意见书;7、庭审后办理手续再次阅卷,并会见当事人查补遗漏事项;8、宣判后办理会见手续,会见当事人询问是否上诉。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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