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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办理程序(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①申办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 申办单位提出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告;健全的鉴定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符合《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鉴定程序;满足申办鉴定工种所需的场地、设备、检测仪器(工具)及检测手续;胜任鉴定工作的考评员队伍;申办鉴定的工种、等级、规范、范围。

②填报《国家职业技能审批表》

③组织专业小组进行审查:实地检查、查核资料、提出建议

④审查批准。根据我市职业技能鉴定规划及实际情况择优定点审查批准。

⑤办批文、颁发铜牌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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