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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特许经营合同范本
发布日期:2012-11-29    作者:连会有律师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 () (乡、镇) () 号的门店以“H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
 
  门店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5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三、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规范。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H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七、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八、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 日起至 日,共讲 (每三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
 
  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H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十、争议的解决:
 
  如本合同有争议时,概以合同内容为主,并以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
 
 
本篇文章来源于 法帮网www.fabang.com原文链接://www.fabang.com/a/20100511/1439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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