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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经济法辅导:所得税法
发布日期:2012-11-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是针对内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与上述三种流转税种不考虑盈亏状况不同,以企业经营有成果为征税的前提条件。在企业所得税的复习中,应注意三点:

1.这里的企业包括所有的内资企业,内资企业来自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都要按照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纳税。这里的全部所得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其他所得如利息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

2.企业所得税采用比例税率。

3.企业所得税以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准予扣除项目是指成本、费用、损失。

因为必读法规中没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关于企业所得税掌握上述内容就可以了。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在这个问题中,应注意到以下几点:

1.纳税人的范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

①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③外资企业:

④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⑤没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⑤。

2.征税范围上的差异。外商投资企业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负有向中国政府纳税的义务,而外国企业仅就来自于中国境内的所得负有向中国政府纳税的义务。

3.适用税率与计税依据上的差异。外商投资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取得应纳税的所得额,适用30%的税率计算纳税,另外附征3%的地方所得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者虽然设有机构、场所,但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收入全额按20%的税率征税。就是说,要注意外国企业所使用的税率不是一个,而且应注意适用30%的税率时是以应纳税的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的,适用20%的税率时是以收入的全额为计税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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