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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
发布日期:2012-11-27    作者:徐涛律师
文章分析了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改制企业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付等,按有关政策执行;同时文章还提供包括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等相关信息咨询。
(一)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企业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付等,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国有企业改制经提取的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补贴,应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或以资产形式建立职工保障基金。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对原留在改制后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经济补偿金的安全性负责,建立保障机制,并接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的监督,以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编辑点评:国有企业改制首先关注的应当是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只有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很好的维护,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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