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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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实行商标注册人自愿申请,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该商标为国内注册商标,且商标申请人住所在本省境内;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在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3.使用该商标商品近3年来的销售额、利税或者出口创汇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同行业中领先;
4.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认知程度,并能注重对该商标的广告宣传;
5.出口商品的商标应当在主要出口国(地区)注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较大或者销售地区广泛;
6.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或者国内外先进标准,有明确的修理、更换、退货方式,消费者投诉率低;
7.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具有较强的商标保护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制度;
8.未发生过其他违反商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申请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需提供哪些材料?
一、申请材料主页的内容
1.申报材料目录
2.关于申请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的报告
3.《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该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该商标转让、变更、续展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6.以利害关系人名义申请认定必须提供与商标注册人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及商标注册人出具的申请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委托书
7.使用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近3年主要经济指标的法定报表
8.行业协会、统计或经济主管部门提供的主要经济指标排名情况的证明文件
9.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市场信誉与获奖情况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申请材料附页的内容
1.该企业国内其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该企业国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申请注册书件复印件
3.该商标专用权受到损害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假冒侵权、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司法判决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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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暂无! |
办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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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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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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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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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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