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具体包括哪些项目及标准
:工伤赔偿具体包括哪些项目及标准一)一般赔偿项目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医疗费:
3、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不超24个月):
4、交通食宿费: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二)致残
1、一级伤残
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7个月×本人工资
B.伤残津贴90%×本人工资
C.医疗费:
D.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本单位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
E.生活护理费(按鉴定):
F.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二级伤残
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个月×本人工资
B伤残津贴85%×本人工资
C.医疗费:
D.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本单位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
E.生活护理费(按鉴定):
F.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三级伤残
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3个月×本人工资
B伤残津贴80%×本人工资
C.医疗费:
D.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本单位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
E.生活护理费(按鉴定):
F.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四级伤残
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个月×本人工资
B伤残津贴75%×本人工资
C.医疗费:
D.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本单位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
E.生活护理费(按鉴定):
F.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注: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0%×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0%×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生活不能自理:30%×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五级伤残
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本人工资
B.伤残津贴70%×本人工资(保持劳动关系,不能安排工作下适用)
或者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6个月×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6个月×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适用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适用)
C.医疗费:
D.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本单位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
E.生活护理费(按鉴定):
F.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6、六级伤残
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本人工资
B.伤残津贴60%×本人工资(保持劳动关系,不能安排工作下适用)
或者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4个月×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6个月×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适用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适用)
C.医疗费:
D.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本单位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
E.生活护理费(按鉴定):
F.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7、七级伤残
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本人工资
B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2个月×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适用于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6个月×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适用于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C.医疗费:
D.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本单位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
E.生活护理费(按鉴定):
F.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8、八级伤残
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
B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0个月×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适用于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6个月×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适用于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C.医疗费:
D.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本单位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
E.生活护理费(按鉴定):
F.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9、九级伤残
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
B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个月×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适用于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适用于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C.医疗费:
D.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本单位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
E.生活护理费(按鉴定):
F.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10、十级伤残
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
B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6个月×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适用于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适用于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C.医疗费:
D.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本单位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
E.生活护理费(按鉴定):
F.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注:1、五级—十级伤残可以领伤残津贴,也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七级以上没有伤残津贴。
3、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还在原单位工作,由于伤残导致工资减少的,由用人单位
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本人工资降低部分的百分之七十,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
五级:16个月×解除关系时上年度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六级:14个月×解除关系时上年度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七级:12个月×解除关系时上年度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八级:10个月×解除关系时上年度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九级:8个月×解除关系时上年度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级:6个月×解除关系时上年度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五十六个月×解除关系时上年度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六级:四十六个月×解除关系时上年度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七级:三十六个月×解除关系时上年度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八级:二十六个月×解除关系时上年度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九级:十六个月×解除关系时上年度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级:六个月×解除关系时上年度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注: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百分之三十。
(三)工亡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A.配偶40%×本人工资
B.亲属30%×本人工资
C.孤寡老人或者孤儿(50%或40%)×本人工资
注: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A:一般: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