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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户口或居住地发生变化后的规定(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户口或居住地发生变化的,可持《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到变化后的户口或居住地所在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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