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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基地和科普活动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的审批(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2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科普基地和科普活动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的审批。
法律依据 (一)《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55号);
(二)《关于印发<科普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3〕416号)。
数量及方式  
条  件 该科普基地经我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该科普活动经我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二)科普基地需提交我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科普基地批准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科普活动需提交我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科普活动批准文件、其他证明文件。
申请表格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费)申请表》。
申请受理机关 主管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
决定机关 主管区地方税务局
程  序 (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减免税(费)申请表》和有关申请材料;
(二)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审批;
(三)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批复文件。
时  限 20个工作日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  费
年审或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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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005纳税减免税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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