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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卓所知识产权部首席律师赵虎就莫言版权问题接受《国际财经报》采访
发布日期:2012-10-23    作者:赵虎律师
莫言版权之争的焦点在于三家出版商所持版权是否存在重复授权的现象。一般来说,每本书都有独立的专有出版权,且均具备有效期。上海文艺出版社和作家出版社有的应该是莫言作品的专有出版权或者出版权。精典博维作为公司,除了可以接受莫言的委托出版作品,还可以购买莫言作品的著作权.
  就该问题,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首席律师赵虎接受《国际新闻报》记者采访.
    赵虎律师表示:“上海文艺出版社和作家出版社有的应该是莫言作品的专有出版权或者出版权。精典博维作为公司,除了可以接受莫言的委托出版作品,还可以购买莫言作品的著作权”。
  赵虎表示,莫言版权之争的焦点在于三家出版商所持版权是否存在重复授权的现象。“一般来说,每本书都有独立的专有出版权,且均具备有效期。上海文艺出版社和作家出版社有的应该是莫言作品的专有出版权或者出版权。精典博维作为公司,除了可以接受莫言的委托出版作品,还可以购买莫言作品的著作权,即除了可以获得专有出版权(委托出版)还可以获得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新闻链接://paper.people.com.cn/gjjrb/html/2012-10/23/content_1129302.html
    下附新闻稿:
    莫言版权之争的焦点在于三家出版商所持版权是否存在重复授权的现象。一般来说,每本书都有独立的专有出版权,且均具备有效期。上海文艺出版社和作家出版社有的应该是莫言作品的专有出版权或者出版权。精典博维作为公司,除了可以接受莫言的委托出版作品,还可以购买莫言作品的著作权
  莫言的作品出版权属于谁?
  “本人,莫言,授权北京精典博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本人作品的惟一维权商,全力处理本人作品被侵权的维权事宜。”10月22日,北京精典博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精典博维”)召开新闻发布会,展示了莫言的作品维权委托书。
  从这个意义上说,精典博维肯定有莫言作品的出版权。是否还有其他出版社拥有莫言作品出版权?对于这个问题,精典博维委托的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中晔给《国际金融报》记者的回答是,“现在市场有三到四家出版社出版的作品都是合法的。”
  事实上,从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至少有包括精典博维、上海文艺出版社、作家出版社和中文在线等机构都公开宣称自己拥有莫言作品的相关版权。《国际金融报》记者10月22日致电上海文艺出版社,相关工作人员强调,“莫言方面这两天会有版权相关公告”。
  对于数家出版社有同一作品的出版权现象,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赵虎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文艺出版社和作家出版社有的应该是莫言作品的专有出版权或者出版权。精典博维作为公司,除了可以接受莫言的委托出版作品,还可以购买莫言作品的著作权”。
  谁能出版《丰乳肥臀》
  “看到人心,看到世态,看到我自己。”10月18日,莫言在北京出席“祝贺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座谈会”时发出上述感慨。其实,莫言应该也看到了作品版权争斗乱象。
  客观地说,莫言的作品不好读,但诺贝尔文学奖的盛名,还是令消费者趋之若鹜,一时“洛阳纸贵”,图书出版商“咸鱼翻身”,趁势推出各类莫言作品选集。据《国际金融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自诺贝尔文学奖公布后,内地市场各类莫言作品多达十几种,目前市面上不同版本的莫言图书多达几十种,号称拥有莫言版权包括电子版权的出版方超过15家。
  “目前市场上的侵权行为主要反映在盗版出售和网络在线转载,这些是我们重点关注的,会定期做情况通报。”陈中晔在发布会上介绍说,从莫言获奖至今十余天的时间中,他们重点收集了影响比较大、规范的几家出版机构和网站,包括线上10家,线下10家,发现有些出版机构之前获得过莫言作品的授权,但在2005年、2006年已到期,有些是采取加印的方式。目前市面上实体图书以及电子阅读网站上所推出的莫言图书,只有一小部分是尚在合同期内的,大部分要么根本没有授权,要么过了合同期没有获得莫言的续约授权。
  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其进一步指出,目前市场上大概有3-4家出版机构出版的莫言作品是合法的,上海文艺出版社的莫言作品出版权未到期。“我们前期只是做一个证据的收集,还没来得及做系统的统计。”
  谁获得了莫言首肯
  “精典博维与莫言是今年5月份正式签约的,得到了莫言目前所有作品和正在创作的最新小说的版权,以及所有作品的电子版权、海外推荐权以及其他衍生权利等,并同时得到莫言版权的侵权维护权利。”精典博维版权中心主任毛升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莫言与精典博维文化的合作将持续至少4年。
  据精典博维营销总监陈望治表示,“莫言将自己作品的版权以‘全集’或‘文集’的名义签给了我们,但同时莫言可能还会将这些作品以‘系列’的名义签给别的出版社,或者将其中几部作品以‘某某版本’的名义签给几家出版社。”
  对此说法,上海文艺出版社副总编辑曹元勇此前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间接佐证了该说法,“之所以有多家出版社能推出莫言作品,是因为莫言的版权没有被买断,与所谓的‘合集’、‘系列’等签约名义无关”。曹元勇强调,大部分的出版社都没有莫言作品的独家版权。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对于近期有媒体提到的上海文艺出版社是否拥有莫言作品的版权问题,陈中晔指出,“该出版社拥有授权。”
  作家有权“一女多嫁”
  一部作品多家出版社拥有出版权,这样的说法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脚?
  北大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张平昨日在回答《国际金融报》记者提问时分析指出,权利人在许可他人去出版时,会对其授权有很多具体的指向,因此,是不是一个合法的出版,就要看它是不是在授权范围之内。有可能一个作家给出版机构的不是一个专有出版权,而只是一个普通出版权,其可能是希望能有更多的出版社来出版其作品,出版社之间产生竞争,使整个出版行为成为一个市场行为。“以前也发现有作者授权多家出版社,出版同一本作品,可能彼此间有微小的授权区别,比如说简体本、简装本、精装本等等,这些都不涉及违规、违法的问题,而完全是作者自己的行为。”
  赵虎表示,莫言版权之争的焦点在于三家出版商所持版权是否存在重复授权的现象。“一般来说,每本书都有独立的专有出版权,且均具备有效期。上海文艺出版社和作家出版社有的应该是莫言作品的专有出版权或者出版权。精典博维作为公司,除了可以接受莫言的委托出版作品,还可以购买莫言作品的著作权,即除了可以获得专有出版权(委托出版)还可以获得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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