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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卓所知识产权部首席律师赵虎就莫言版权问题接受《文汇报》采访
发布日期:2012-10-23    作者:赵虎律师
       今天上午,上海文艺出版社联袂上海书城首发“首位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莫言的最新作品系列”。系列包括《蛙》、《丰乳肥臀》、《红高粱家族》、《生死疲劳》、《酒国》、《檀香刑》、《天堂蒜薹之歌》等11部长篇小说,《白狗秋千架》、《师傅越来越幽默》等5部中短篇小说。
  一周前,声称唯一拥有莫言所有著作(已面市和未面市)版权和电子、影视推介权的出版商——北京精典博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就已前期强打“独家牌”,在10月17日以首发100本的方式推出莫言获奖后的首部新作、剧本集《我们的荆轲》。
  事实上,目前市场上正在加印、出版莫言著作的出版社主要有上海文艺出版社、北京精典博维及作家出版社。这3家出版的莫言作品内容多有重叠,几乎都包括了莫言比较著名的几部小说。
  莫言的作品版权究竟给了谁?这个问题的答案,如今也许就连莫言都说不太清楚。莫言摘得诺奖已由新闻事件演变成“莫言效应”,在公开宣称拥有莫言作品相关版权的出版机构中,孰是孰非一时尚无定论。
    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首席律师赵虎就此事接受文汇报记者采访.
  赵虎律师认为,一个关键细节就在于三方与莫言签署的合同中有没有重复授权的情况。他表示,如果莫言每部作品专有出版权的有效期在三方合同中都能得到合理调配,则不构成侵权。
  下附新闻稿  新闻链接://whb.news365.com.cn/ewenhui/whb/html/2012-10/23/content_29.htm
    今天上午,上海文艺出版社联袂上海书城首发“首位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莫言的最新作品系列”。系列包括《蛙》、《丰乳肥臀》、《红高粱家族》、《生死疲劳》、《酒国》、《檀香刑》、《天堂蒜薹之歌》等11部长篇小说,《白狗秋千架》、《师傅越来越幽默》等5部中短篇小说。
  一周前,声称唯一拥有莫言所有著作(已面市和未面市)版权和电子、影视推介权的出版商——北京精典博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就已前期强打“独家牌”,在10月17日以首发100本的方式推出莫言获奖后的首部新作、剧本集《我们的荆轲》。
  事实上,目前市场上正在加印、出版莫言著作的出版社主要有上海文艺出版社、北京精典博维及作家出版社。这3家出版的莫言作品内容多有重叠,几乎都包括了莫言比较著名的几部小说。
  莫言的作品版权究竟给了谁?这个问题的答案,如今也许就连莫言都说不太清楚。莫言摘得诺奖已由新闻事件演变成“莫言效应”,在公开宣称拥有莫言作品相关版权的出版机构中,孰是孰非一时尚无定论。
  
书业现饥饿营销法
  10月17日,北京精典博维的工作人员对记者展示了莫言为新版文集手写的序言复印件。莫言获诺奖后首部新作《我们的荆轲》已于当日在北京首发。有意思的是,该公司在发售时采用了之前很少用于书业的饥饿营销法,当天限量发售100本的消息一出,读者在书店排队买书的阵仗,极像苹果公司发售iPhone5的情景。而当当、卓越亚马逊和京东等网上书店也早在此前就宣布预售《我们的荆轲》,一时洛阳纸贵,网上订单数直线飙升,以至于几天内预售数量的书被预订一空。
  
出版内容多有重叠
  上海文艺出版社今天集中推出的“莫言作品系列”,短短几天,就向印刷厂下达20万套印制任务。截至昨日,出版社仍宣称,将根据全国书店的订单和销售情况随时准备再次加印。该社还与电商合作,在线上开设莫言作品专栏。同时,作家出版社也忙着策划、推荐莫言最新文集。为了抢夺市场先机,3家出版社均通过不同途径进行自我推荐。除了北京精典博维的饥饿营销法,上海文艺出版社和作家出版社均强调与莫言有着数十年的友谊。
  多家出版社同时“杀入”,使一种淡淡硝烟味在同行间“优雅”地弥散。昨天,上海文艺出版社在发给媒体通告中言明——从2005年的《与大师约会》到2008年的《檀香刑》、《生死疲劳》,从2009年的《蛙》到今年的“莫言作品系列”,上海文艺出版社与莫言一直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拥有莫言16部作品的出版权利。在莫言得到诺奖的第一时间,上海文艺社就紧急调运纸张,重新制作封面,加印的首批图书已于日前投放市场。
  3家出版机构先后主张出版权,那么,莫言作品的版权是不是有重复授权的现象?对此,记者专门采访了3家出版方。北京精典博维CEO陈黎明表示,他们今年5月就与莫言独家签订了其所有著作的出版及推荐意向,有效期不少于3年。对于此后出版与莫言有关著作的出版方,都属于侵权(不包括之前与莫言有过合作且还在版权延续期内的出版方)。上海文艺出版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其拥有莫言小说的所有版权,而签约时间在半年之前,绝对没有逾越版权期限。截至记者发稿时,作家出版社还未做出正面回应。
  
重复授权成为焦点
  据上海文艺出版社相关人士透露,近期莫言的律师将对版权归属问题进行说明。法律界人士分析,莫言作品版权之争的焦点在于3家出版商所持版权是否存在重复授权的现象。由于之前3家均以莫言文集、莫言全集、莫言选集的方式与作者签订过版权协定,莫言的代表作都囊括其中,只有几部新作分别签给了不同的出版方,作品版权出现交集在所难免。
  对此,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赵虎认为,一个关键细节就在于三方与莫言签署的合同中有没有重复授权的情况。他表示,如果莫言每部作品专有出版权的有效期在三方合同中都能得到合理调配,则不构成侵权。
  本报记者 陈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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