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单从欠条本身并不能立即看出曾经发生过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是基于什么样的事实产生了欠条。其成因的多样性、不特定性和复杂性,易引起对方的异议辩驳而使得双方纠缠不清。
当事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要向法官陈述一下欠条基于形成的事实,以说明欠条的来由并征得法官的采信。如果对方对事实有异议,特别是作出直接或间接否认的意思表示时,这时光凭欠条就不能直接得出你所想证明的结果。为了确保胜诉,你需要进一步举证以说明其所主张的事实经过的存在。
而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一般原告无需再过多解释具体的法律关系,只需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行,对方要抗辩或抵赖往往要困难得多。
因此,实践中有人认为借条的“效力”要大于欠条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