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案件 立案所需的材料
发布日期:2012-09-14    作者:蒋艳超律师
下面是部分案件在法院立案时,立案庭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及需要办的一些手续。
一、民事案件:
1.
起诉状(原件一份,几个被告几份复印件);
2.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证据复印件一份(比如借条,比如合同)
4.
在立案庭要填写送达回证,当事人地址确认书;
5.
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刑事案件:
(一)、公诉案件:因为是公诉案件,所以在输入信息时,只要检察院的起诉书一份就可以了。
(二)、自诉案件:
1
、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
、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3
、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4
、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 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5
、证明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即原告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据、公安机关的报案 材料或法医鉴定等。
6
、对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的案件,原告应提交被告侵犯其人身、财产权 利的证明材料及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
7
、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执行案件:
1.
原审法官签字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2.
送达回证签字;
3.
执行申请书;
4.
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说明书;
5.
执行风险告知书;
6.
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
受理案件通知书
对于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只需把上面调解书换成公证文书即可。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