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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相关事项
发布日期:2012-09-14    作者:成忠律师
 
 一般离婚案件有三个争议焦点问题:
  其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其二:离婚后子女由哪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
  其三:家庭财产如何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对以上三个焦点问题,能够协商一致,就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了,即可以节约费用,又可以节省时间。但李律师建议,最好在去之前写好离婚协议,并双方签字,这样把双方的意思表示固定下来,省得双方在民政局办手续时,因为一些枝节问题发生争议,从而避免要几次去民政局才能办妥的尴尬。
  但是,有近40%的离婚争议,男女双方争议分歧大,不能就离婚协议达成一致,只能聘请律师从中斡旋,直至诉到法院。有些当事人甚至省去了聘请律师这一步,直接到法院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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