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网银转错帐 法官调解终返还
中国法院网讯 广西梧州市市民周某在网上银行转款时,由于不小心将本应转给赵某的5万元错转进彭某的账户,为此引起纠纷,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彭某起诉至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法院。 周某从事商贸活动,2011年11月28日上午,周某在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欲转货款5万元给客户赵某,在点击转入账户时,电脑小窗口弹出彭某、赵某等几个周某曾经转账过的账户,碰巧彭某的账户与赵某的账户的19个数字前10位数和后4位数都相同,只有中间的5个数字不相同,周某没有认真细看,错误点击了彭某的账户,结果5万元就错进了彭某的账户。错误发生后,周某立即报银行、报警、找彭某协商,均无果,2011年12月1日,向蝶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彭某返还不当得利款5万元。法院受理后,主办法官通过电话与在广东省的彭某沟通,最终彭某返还了5万元给周某。1月31日,周某拿回了5万元后,撤回了对彭某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