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事业单位处级干部职数卡核发及任免备案 |
法律依据 | 一、《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意见》(深发[1999]10号) 二、《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深组通[1999]84号) 三、《深圳市非国家公务员系列事业单位考核任免工作意见》(深人发[1995]51号) |
数量及方式 | |
条 件 | 一、符合选拔任用程序规定; 二、拟聘任人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 三、上报材料齐备、符合要求。 |
申请材料 | 一、关于申请核发职数卡并办理职务任免备案的请示; 二、《职数卡申请表》、《职数使用卡》、《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式两份;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呈报表》一式两份(交流任职的须提供); 四、考察材料(提拔、续聘及外单位调入的须提供); 五、竞争上岗成绩排名(竞争上岗的须提供); 六、民主推荐得票统计(民主推荐提任的须提供); 七、纪检、监察部门廉审意见(提拔、续聘和外单位调入须提供); 八、协管单位意见(双重管理的职务须提供); 九、拟任人选任现职文件复印件; 十、党委(组)会议纪要和讨论记录复印件; 十一、其他相关材料。 |
申请表格 | |
申请受理机关 | 职员与雇员管理处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人事局 |
程 序 | 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备齐上报材料后报市人事局备案。 二、同意备案的,市人事局核发职数卡(用以办理出入编及工资手续),并将签署同意意见的《任免审批表》退呈报单位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三、其他上报材料留市人事局存档。 |
时 限 | 5个工作日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
法律效力 | |
收 费 | |
年审或年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