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律师执业证的换领 |
法律依据 | |
数量及方式 | |
条 件 | .1 律师应妥善保管执业证,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 1.2 律师执业证遗失的,可申请补发;律师执业证损坏的可申请换发 |
申请材料 | 持证人申请补发的,应在当地地级以上市或省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填写《律师执业证补(换)发申请表》一式一份,附大一寸彩色照片一张,由律师事务所逐级上报至省司法厅补发。 申请换发新证的,应填写《律师执业证补(换)发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上大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连同损坏的执业证,由律师事务所逐级上报至省司法厅换发。 |
申请表格 |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司法局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司法局 |
程 序 | |
时 限 |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
法律效力 | |
收 费 | |
年审或年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