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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被判无期徒刑 妻子起诉离婚获准
发布日期:2012-09-05    作者:110网律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拉烈乡的80后女青年罗女士,其丈夫韦某因犯罪被判无期徒刑,她以婚姻已名存实亡为由起诉离婚。近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结束了一桩不幸的婚姻。

  罗女士与韦某经认识恋爱后,2002年9月3日,他们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5年9月15日,生育一女孩。一家人本来过得美满幸福,然而风云突变,2006年6月28日,韦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现在广西桂林监狱服刑。突如其来的变故,这让罗女士感到伤透了心,留下她一个人独自支撑这个破碎的家。

  一晃6年过去了,罗女士在艰难中渐渐把孩子拉扯大了。2012年3月20日,罗女士以夫妻感情已破裂、婚姻已名存实亡为由,向都安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韦某离婚,婚生女儿由原告自行抚养。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原告罗女士与被告韦某离婚;婚生女孩由原告罗女士直接抚养,孩子长大后随父随母生活由其自行选择。
 

  作者单位: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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