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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妻不继承岳父房产,男方能否索赔
发布日期:2012-08-29    作者:连会有律师
京津冀离婚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非法律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在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离婚继承、婚外私情、离婚证据、损害赔偿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座右铭为:诚心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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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时间:2011-10-31 11:26:40
 来源:南京晨报
 点击率:70
【案情介绍】
“她放弃继承房产损害了我的利益,我难道不能跟她讨回一点损失吗?”最近,家住姜家园的曹军、曾丽夫妻离了婚,可曹军却一直纠缠着前妻,因为前妻在离婚前私自放弃继承她父亲的一套房产,曹军认为这种放弃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向前妻索要赔偿15万。
曹军说,老丈人前几年去世了,在鼓楼留了一小套房子,一直没有进行继承分割,现在还由老丈母娘住着。去年年底,因为长期感情不和,他和曾丽准备离婚,双方约定几天后去办理手续。
可就在这几天里,曾丽却去公证处做了公证,放弃继承该处房产。“我知道,她这一手是来提防我的,因为假如她不做公证,这套房子应该是我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离婚时我也可以参与分割,她来这么一手,肯定是用来对付我的!”曹军称。
曹军觉得自己平白无故地就遭受了损失,这笔损失应该追回来。曹军多次找到曾丽讨要赔偿,可曾丽根本就不睬他,为此双方多次发生冲突。“房子是我爸爸的,我想要就要,想不要就不要,他来凑什么热闹,还不是想多要点钱!”工作人员找来曾丽,她对前夫的举动很生气。
“曾丽作为继承人,放弃继承是她的权利。虽然这会影响到离婚时你分得财产的多少,但你还是不能阻挠她的行为!”工作人员对曹军进行劝解。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最终曹军同意接受目前的现实,以后不再找曾丽闹了。
【法律评析】
妻子是否继承房产不受丈夫限制
曾丽享有的遗产份额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的前提是曾丽必须同意接受该遗产。其有权独立决定接受遗产,还是放弃遗产,这种处分权不受具有丈夫身份曹军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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