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军转干部安置 |
法律依据 | 一、转发广东省《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深军转[2002]1号) 二、关于贯彻实施深军转〔2002〕1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深人发[2003]34号) 三、其他中央、省、市有关军转干部安置政策 |
数量及方式 | |
条 件 | 符合中央、省有关军转干部安置政策等文件规定的接收安置条件 |
申请材料 | 接收审查军转干部档案材料时,请军转干部提供以下材料: 一、《 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审核材料》;(市人事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由本人填报) 二、军官证;(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三、结婚证;(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四、配偶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五、随迁子女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六、配偶调(迁)入深圳的有关证明(其中之一): (一)《深圳市人事局调动通知》或《深圳市人事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 (二)《招、调工呈批表》; (三)《入户申请审批表》。 七、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
申请表格 | |
申请受理机关 | 军官转业安置处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人事局 |
程 序 | 一、军转安置工作程序 (一)参加全国、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 (二)向市政府汇报全国、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的贯彻意见; (三)接收审查军转干部档案,建立安置信息库,汇总军转干部有关情况; (四)制定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实施计划表; (五)召开全市军转安置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精神; (六)调查了解各单位编制余缺、干部需求情况; (七)编制军转干部安置分配计划及方案; (八)对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进行考试考核分配; (九)制定军转干部分配方案; (十)分配军转干部档案; (十一)根据各接收单位上报的军转干部安置情况,发出报到通知; (十二)检查军转干部定岗、定位等安置政策落实情况; (十三)接洽军转干部报到,开具落实证明,办理有关手续; (十四)建立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数据库; (十五)核定、调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退役金及差额补贴; (十六)会同财政部门与代发银行做好退役金发放事宜; (十七)下达各区接收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名单,同时要求各区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每月发放实行“军转部门核准人数、核定标准、编制预算,财政部门核拨经费,银行代发到人”的管理办法)。 二、接收审查军转干部档案材料程序 (一)承办人受理材料,处务会对档案材料审查研究后报局长办公会审定; (二)市军转办将接收审查军转干部档案情况上报省军转办确认。 三、军转干部报到程序 (一)提交材料 1.干部行政介绍信(原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开出,市军转办存档); 2.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原部队财务部门开出,交接收单位);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部队党组织开出,交市、区委组织部接转)。 (二)市军转办开出材料 1.军转干部安置行政介绍信(交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2.军转干部安置工资转移介绍信(交接收单位办理套改工资手续); 3.军转干部安置入户介绍信(交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4.军队转业干部入户指标卡、干部随迁子女入户指标卡(交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5.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接收单位签章后,交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6.预备役军官登记通知书(交区武装部办理预备役军官登记手续)。 |
时 限 |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
法律效力 | |
收 费 | 免费 |
年审或年检 |
______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审核材料.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