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深圳市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军队职务补贴审核 |
法律依据 | 关于发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深人发[2004]83号)等有关文件 |
数量及方式 | |
条 件 | 2000年12月31日前转业,由深圳市接收安置或通过组织、人事部门调入,具有深圳户籍,在我市社保机构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军转干部(不含正在受劳动教养、刑事处罚的人员)。 |
申请材料 | 一、《深圳市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军队职务补贴审批表》;(市人事局网站下载中 心下载,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二、居民身份证;(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三、军官转业证;(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四、军转安置行政介绍信;(提供复印件、验原件,通过组织、人事部门调入 的需另提供调动通知复印件、验原件,属基建工程兵集体转业的因没有军转安 置行政介绍信可提供档案中其他能证明转业的相关材料) 五、社保医疗卡;(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六、退休证;(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七、其他证明材料。(需要时提供) |
申请表格 | |
申请受理机关 | 军官转业安置处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人事局 |
程 序 | 一、承办人受理材料并初审后报处领导审批; 二、申报人携带公民身份证于申报的下个月25日到补贴代发银行领取补贴费发放存折(此后,补贴费每月发放实行“人事部门核准人数、核定标准、编制预算,财政部门核拨经费,银行代发到人”的管理办法)。 |
时 限 | 申报的下个月25日发给补贴存折(含首月补贴费)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
法律效力 | |
收 费 | |
年审或年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