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一起聚众上访事件成功引入诉讼程序并获得高额赔偿
2011年9月2日正值宜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最关键的时期,一场交通事故险些让创建活动受到影响。13时50分,邓某驾驶一农用车沿汉宜公路,当行至汉宜公路292.55公里处,遇前方由官某驾驶一大型客车减速靠边准备载客时,邓红义避让不及,与客车追尾相撞,造成路边行人邓桂芳当场死亡、客车上多名乘客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时常有,不可能因创建活动而完全杜绝,事故发生后也并不一定要上访闹事。本案特殊就是因为发生事故后肇事双方都互相推卸责任,交警部门没有下达事故认定书之前,死者家属和亲朋好友以及当地村民情绪激动,围在交警大队三天三夜。扬言要肇事双方赔款80万才埋人,否则就把尸体抬到市政府上访。
诚弘所的易海燕律师就是在这个时候接到受害人朋友的电话,邀请她到交警部门帮忙了解案情,并参与和肇事方谈判。易律师到交警部门了解到受害人系进城务工的鸦鹊岭籍人,单位放月假,回家探望了父母和年幼的儿子,事发当天是在等车过程中遭遇了车祸。受害人家属认为如果通过走法律程序可能时间长,数额可能对自己不利,而且即使作出有利判决也会因为无法执行成为一纸空文。因此,以高铁事故死者每人90万为参考标准提出肇事方最少支付80万才能埋人。交警部门认为受害人进城务工证据不足,不能按照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赔偿,估算赔偿在16万元左右,并且交警部门组织调解必须是在家属处理完死者后事之后才能进行。而易律师根据当时掌握的情况,肇事两车都有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保险,估算全部损害赔偿在36万左右,农用车方没有赔偿能力,客运车方拒绝承担任何损失,如果能先让肇事方拿出部分款项处理后事,再通过诉讼,赔偿是完全可以到位的。易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作了上述分析,交警部门也认为有理有据,欢迎律师参与到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中来,引导当事人走法律途径维权。而家属认为律师的分析虽然比交警部门说的数额要高许多,但仍与自己的期望值相差太大,有人就提出现在就是要靠闹,只有闹、上访政府才会重视,才会钱来的快。委托律师必须委托人自愿,委托人左右为难,没有当即委托律师。接下来三天近百人一直围在交警大队,交警部门组织大量警力维持程序,做说服和维稳工作,并筹集13万元现金交付受害人家属,希望家属早日处理后事,围观群众能迅速撤离。受害人家属在亲友的帮助下经过穷尽群访手段后也没有得到80万元现金。9月5日晚上,委托人在反复思考后,决定采纳委托诚弘律师事务所的易海燕律师的建议,先处理后事,劝返亲友,通过诉讼维权。
诉讼维权之路并没有提前预想的顺利。交警部门作出的认定书,客运车方不服提出复核申请,诉讼中客运方一再表示自己没有责任,还要为没有诉讼的受伤乘客预留农用车的交强险份额;农用车方对之前已经同意多支付的丧葬费也表示否认,所有的被告都提出应当以死者是农业户籍按照农村标准赔偿等等。易律师一人代理原告同时应对六个被告及其代理人。因为案情复杂,简易程序变更为普通程序审理。2012年2月23日夷陵区人民法院向本案原被告送达了六被告共赔偿37万多元的民事判决书。3月23日,第一笔赔款到位,3月28日第二笔赔款也划到法院帐上,4月10日,易海燕律师亲自到赔偿单位领回了剩余款项,同日,易海燕律师将全部赔偿交到委托人手上。
一起车祸事故差点引发集体上访,诚弘律师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及时介入并成功引导进入诉讼程序,最终实现法律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