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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刑事辩护
发布日期:2012-08-17    作者:杨进鹏律师
20125106时许,被告人陈x到佛山市顺德区盗得被害人周xx的一台黑色的华硕牌A52D型笔记本电脑,后为隐藏赃物被被害人周xx发现。
被告人陈x委托本律师进行一审辩护,本律师通过查阅案卷材料进行辩护,辩护意见及量刑意见全部为法院所采纳,最终法院判决陈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被告人陈x表示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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