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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外商投资印刷经营许可证(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办理地址: 上海市绍兴路5号政务公开大厅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办理时限: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自受理核发外商投资印刷经营许可证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申办对象资格: 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必须符合《印刷业管理条例》和《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的条件: 1.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中、外方投资者应当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具有直接或间接从事印刷经营管理的经验; 2.能够提供国际先进的印刷经营管理模式及经验、能够提供国际领先水平的印刷技术和设备、能够提供较为雄厚的资金; 3.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4.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5.从事出版物、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中外合营印刷企业,合营中方投资者应当控股或占主导地位。其中,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中外合营印刷企业的董事长应当由中方担任,董事会成员中方应当多于外方; 6.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申办手续:

  1.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提交材料:
  1)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申请书;
  
  2)项目建议书;
  ①各方投资者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②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
  ③各方投资者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缴付期限;
  ④经营期限;
  3)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
  
  4)预购印刷设备清单(见下载表格,作为实地审核依据之一);
  
  5)拟设立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由名称登记机关出具);
  
  6)各方投资者的注册登记证明(可以用外文书写,但应当附中文译文);
  
  7)各方投资者及拟设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简历、身份证明(若从事出版物、其他印刷
  品印刷经营活动还需提供拟设立印刷企业的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的任职文件及简历、身份证明);
  
  8)各方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①外方投资者由资金往来帐户行出具,中方投资者由基本账户行出具;
  ②能反映其信誉状况(无欺诈行为)和存款状况;
  ③可以用外文书写,但应当附中文译文;
  
  9)中方投资者及拟设立企业的验资报告(由会计事务所等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
  
  10)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拟投入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确认文件(中方投资者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需提交该文件);
  
  11)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各方投资者以设备、土地、厂房等实物或技术、发明专
  利等无形资产的需提交该材料);
  
  12)拟设立企业住所使用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
  注:
  ①第1、2、3、4项要求各方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材料(包括复印件)采用A4纸大小,左侧装订,简体字;
  ③所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材料须为原件;
  ④全套材料的内容一致,名称统一,字迹清晰,干净整齐,页面内容无歪斜;
  ⑤所有材料备齐后请一并报送。
  
  2.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申请增设印刷经营项目提交材料:
  
  1)增设印刷品印刷经营项目的申请书;
  
  2)增项的项目建议书:
  
  ①各方投资者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姓名;
  ②申请增项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
  ③各方投资者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缴付期限;
  ④经营期限;
  
  3)增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
  
  4)现有和预购印刷设备清单(见下载表格,作为实地审核依据之一);
  
  5)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复印件;
  
  6)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7)各方投资者的注册登记证明(可以用外文书写,但应当附中文译文);
  
  8)各方投资者及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简历、身份证明
  (若从事出版物、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还需提供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董事长
  和董事会成员的任职文件及简历、身份证明);
  
  9)各方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①外方投资者由资金往来帐户行出具,中方投资者由基本账户行出具;
  ②能反映其信誉状况(无欺诈行为)和存款状况;
  ③可以用外文书写,但应当附中文译文;
  
  10)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验资报告(由会计事务所等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
  
  11)外商投资印刷企业住所使用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
  
  注:
  ①第1、2、3、4项要求各方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材料(包括复印件)采用A4纸大小,左侧装订,简体字;
  ③所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材料须为原件;
  ④全套材料的内容一致,名称统一,字迹清晰,干净整齐,页面内容无歪斜;
  ⑤所有材料备齐后请一并报送。

  附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参考目录
  
  一、项目概况
  1.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依据
  1.2申请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投资方公司名称与法定代表人
  1.3申请公司与投资方的隶属关系
  1.4申请公司和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1.5项目的由来(增项的理由)与合作背景
  二、项目目标
  2.1经营模式和经营期限
  2.2投资估算与注册资本
  2.3申请公司的生产规模与经营范围
  三、产品特点与生产需要具备的条件
  3.1产品特点
  3.2生产工艺过程与生产方式
  3.3工厂与车间布局
  3.4能源与运输方案
  四、生产用原材料、辅料、协作配套供应的可能性
  4.1原材料、辅助材料需要量与供应的可能性
  4.2协助配套供应的可能性
  五、市场预测与发展方案
  5.1市场预测
  5.2公司的发展方案
  六、公司组成方案与职工工资待遇
  6.1董事会组成
  6.2公司组织机构与人员构成
  七、环境保护
  7.1编制依据
  7.2污染与治理
  八、劳动保护、工业卫生与消防安全
  8.1劳动保护与工业卫生
  8.2消防安全
  九、节能方案
  9.1节电方案
  9.2节水方案
  十、技术经济分析
  10.1技术分析
  10.2经济分析
  10.3财务评价主要经济指标汇总
  10.4风险分析
  十一、项目实施进度
  十二、结论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经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审批同意的,申请人持批准文件到外经贸委办理批准手续;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3.申请人持外经贸委《批准证书》到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领取《印刷企业登记发证申请表》、《上海市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为筹建用);
  
  4.申请人持《印刷企业登记发证申请表》、《上海市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为筹建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5.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进行场地和设备等情况的实地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换领《上海市印刷经营许可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20元《印刷业管理条例》 [沪财预(2005)26号]、[沪价费(2005)19号]
办理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 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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