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 上海市人事局 |
办理地址: | 大木桥路123号308室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
申办对象资格: |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思想品德优良,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积极为现代化建设服务。应是成绩优秀人员。 |
申办手续: | 因公出国或赴港澳任务申请表;邀请信;上海市因公出国(境)人员预审表;出国留学协议书(公证);本项目拟出国留学人员组成情况表 |
办理程序: | 提交申请、审批通过、送市外办 |
办理依据: | 《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10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事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沪府办发[2000]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