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朱某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离
发布日期:2012-07-30    作者:110网律师

朱某第一次离婚
法院判离
朱某与陈某结婚十几年了,不过这两年来,陈某的脾气变得越来越古怪,动辄羞辱朱某,动辄拳脚相加,更有甚者,持刀持棍对其实施暴力。朱某,作为一个家庭妇女,她对这一切都默默地承受着,看在孩子的份上,她希望他能变好,能变回以前。可是,结果并未像她想的那样,终于有一天,在一天暴风雨过后,她报警了,并且果断的去医院就医,留下了一系列的证据。
她向我们诉苦,这些年是怎么煎熬的,这些年是如何忍辱负重的,此时她已经想好了,她决定摆脱这样不幸的婚姻,她要振作起来,过新的生活。根据她的要求,我们草拟了民事起诉状,一纸诉状交到法院。
开庭的时候,在充足的证据面前,陈某虽然还会大吼大叫,但是已入黔驴技穷一般,已如末路赌徒一样,无法挽回自己的妻儿。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认为陈某长期实施家庭暴力,朱某是最直接、最大的受害者,长期如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判决离婚。
朱某终于解脱了,终于可以过新的生活了,终于拨开云雾见青天了。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李雪云律师、王振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