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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主体
发布日期:2012-07-18    作者:张敬辉律师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主体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主体是指有权在我国就软件获得著作权保护的主体。
  我国著作权法对作品的保护实行属人原则、根据条约保护原则和属地原则。所谓属人原则,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依法在我国直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依据条约保护原则是指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根据其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对其作品在我国受著作权法保护。这一原则实际上是国际条约的国民待遇原则在国内法中的体现。属地原则是指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在首先在我国境内出版的作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软件保护条例与著作权法实行同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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