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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劳动关系的几种证据
发布日期:2012-07-12    作者:110网律师
劳动争议案件,首先需要证明的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最直接最有利的证据,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虽签定了劳动合同但却都有用人单位处保存,这就给劳动者举证带来了困难。笔者结合法律规定及法律事务列举几种常见的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供需要的朋友参考。
一、工资发放记录
用人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其银行的打款记录。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的,其盖有用人单位印章的工资发放记录单;
二、社会保险记录
社保部门关于用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
三、考勤记录
用人单位关于劳动者的考请记录,可以是电子考勤记录也可以是书面考勤(须有单位印章);
四、工作证
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工作证、工作卡等;
五、缴税证明
劳动者缴纳个税的,可以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六、用人单位为自己出具的相关证明
如公司给自己出具的授权书或自己代表用人单位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等文件;
七、证人证言
同事及其他人的证人证言,(在职的同事的证人证言证明效力较高);
八、录音
在与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如与用人单位有争议,最好将相关内容进行录音,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及其他劳动争议事项;
九、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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