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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对交强险是否按比例赔付?
发布日期:2012-07-05    作者:110网律师

名律精解50—保险公司对交强险是否按比例赔付?
【大理著名学者型专家律师——马培杰律师】

问:马律师,你好!本人开车,在大理市苍山路由西向东正常行驶,行驶到市公安局附近时,慢行道有一辆公交车停在路边上下乘客,这时我行驶至车的右后方约20米,突然跑出一个行人,我狂按喇叭和踩刹车,由于下雨的原因没有停住,撞上了行人,这个人受伤住院,交警判我承担主要责任。请问,保险公司具体会按照什么比例进行赔付?
你好!“闻言审听,知情释法”,针对你所询问题,马培杰律师作如下初步回复,如你需要更为全面的法律意见,请致电详询或预约面询:
1、车撞行人,交警认定你作为车方承担主要事故责任,你方要承担责任的比例一般为70%;
2、你的车辆涉及交强险赔付,有责赔偿限额为:财产损失最高
2000元,医药费最高限额10000元,伤亡费最高限额110000元。如果超过交强险责任赔偿限额,由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付;
3、一般而言,只要你的车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商业险,保额足够)、不计免赔附加险,这次事故损失基本都可以由保险公司买单。
4、对于交强险而言,只要有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限额内
进行赔付,与你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比例大小无关;如果交强险不足以赔付,在扣除交强险应赔付的部分后,由第三者责任险(商业险,保额足够)进行赔付,不过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是按你在事故中承担的比例来进行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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