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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被自行车碰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发布日期:2012-06-03    作者:徐涛律师
上班途中被自行车碰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军林是兰州市七里河区某物业公司保安,2006年10月的一天傍晚,在家休息的他接到了单位打来的电话,通知他立即到单位开会。接到通知后军林乘坐公交车往单位赶。下车后军林刚通过非机动车道,就被一辆快速骑行的自行车挂倒。当时现场的目击者描述,受害人都已经过了非机动车道了,后面突然来了一辆自行车,自行车的后座位上带着一个装凉皮的大铁盘,受害人就是被铁盘挂倒的。还有一名目击者回忆,看到受害人躺下不动了,骑车男子趁机逃走了。事故发生后,军林被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后被医生诊断为头部受伤,基本丧失知觉。出院后,军林无法工作,生活也难以自理。 分析 军 林今年30岁左右,上有老下有小。现在他受伤了,一家人的生活陷入了困境。虽然在医院治疗期间,其单位支付了军林的治疗费用,但往后的生活该怎么办?是骑 自行车的人带给了军林直接的伤害,但是骑车的人却逃得不见踪影。还有一个获得赔偿的机会就是申请工伤认定,但是他们咨询后得知自行车是非机动车,这对认定 工伤和赔偿非常不利。 “在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军林家人也是阅读了这一条后,准备申请工伤认定的。但是当他们得知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时却非常失望。通常小汽车、 摩托车等交通工具被交通部门划为机动车行列,自行车则被划为非机动车行列。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被列入了工伤认定范畴,非机动车事故伤害并没有被列入工伤认定中。也就是说,军林所遭遇的自行车事故的伤害可能会和工伤认定打了“擦边球”! 《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规定,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伤的劳动者可以申请认定工伤。主要在立法的时候考虑到了我国的国情,目前我国的道路交通建设还不完善,机动车事故每年居高不下。作为普通的劳动者,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凭借自己的实力很难应对。为此,国家在制定该法时,将保护的范围进行了延伸,延伸到了8小时以外。 但是又要考虑各方面的利益,所以将这种保护仅限定为机动车交通事故,非机动车如自行车事故则没有被列入保护范围,甚至电动车撞伤上下班途中的劳动者也很难被界定为工伤。 目前,军林家面对的最大的困难就是经济来源没有保障,军林每日昂贵的康复费用也让这个家庭一筹莫展,这个家庭该用什么来让军林重新站起来呢?一家人心里都没底。
本案还有一种赔偿途径就是人身损害赔偿,但是目前肇事人员潜逃,这种追偿方案只能搁置。另外单位出于人道可以考虑给予军林适当的经济补偿。但是最终军林的生活可以纳入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的范围。比如,军林可以向政府申请一份低保来维持生计。其次军林还可以享受残疾人应该享受的相关福利,对于社会捐助民政部门也可以向军林适当倾斜。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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