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权益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2-05-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1) 知情权。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 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知悉的情况具体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 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 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
(2) 自由选择权 .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服务的权利。包括两方面含义: 一是对商品的品种、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手的余地;二是对于选择商品 、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而不受强制。
(3) 安全权。 即消费者享有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 害的权利 .(4) 公平交易的权利。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 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
(5) 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有 要求经营者依法予以赔偿的权利。
(6) 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即时消费者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 监督的权利。
(7) 接受消费教育的权利。即消费者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 的权利。
(8) 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有权要求国家建立代表消费者 利益的职能机构;二是有权建立自己的组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 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