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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57C008
事项名称: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2、《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371号)
3、《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5号)
4、《北京市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京气发〔2005〕32号)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工作日(不含评审和现场核查的时间)
办理机构: 北京市气象局气象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44号
乘车路线: 334、347、360、360区间、360快、425、437、632、709、714、804、831车道沟桥东下
联系电话: 68400604
监督电话: 68400891
相关网址: www.bjmb.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危险气体的运输、使用和存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 有4名以上经北京气象学会考试合格并取得《北京市施放气球资格证》的作业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4、有必要的器材和设备;
5、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北京市施放气球资质证申请表》;
2、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由所属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
3、人员登记表、《北京市施放气球资格证》和中级以上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施放气球的器材和设备清单;
5、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和措施;
6、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二)注意事项:
、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配合
现场核查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北京市施放气球资质证》
1、审核通过,颁发《北京市施放气球资质证》,盖北京市气象局章;
2、申请单位资质不够、材料不齐等,不予受理。

(二)注意事项:
1
、完成时限:20
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气象局气象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2、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44号 
3、乘车路线:334、347、360、360区间、360快、425、437、632、709、714、804、831车道沟桥东下
4、联系电话:68400604
5、监督电话:68400891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mb.gov.cn

样表下载

北京市施放气球资质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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