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11年8月22日下午1点左右,年仅7岁的儿童刘某与另一名幼童一起在某高速公路附近玩耍。高速公路旁隔离栅的金属网有个破洞,很长时间未曾被修复,两个小孩好奇,就先后钻入破洞穿越路面,此时,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正快速驶过,突然发现路面有行人躲闪不及,刘某被撞当场死亡。
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刘某违反了《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规定,负有全部责任。刘某父母无法接受失去孩子的现实,认为:隔离栅破损是造成孩子丧生的主要原因。因此委托律师,把路政部门和高速公路公司告上法庭
二.审判结果
刘某家长负主要责任,承担90%责任,高速公路公司赔偿其相关费用10%
三.律师评析
高速公路设置隔离网实行封闭是为了防止行人、非机动车、牲畜等进入,隔离网的管理企业负责对该隔离网进行维护,发现破损应及时修复,保障隔离网的防护功能。案发当时,刘某等人进入高速公路时,隔离网破损,已经丧失了防止行人进入的功能,说明管理人有过错。因此,提醒相关部门,隔离网破损一定要及时修复,切不可掉以轻心。
另外,刘某年仅7岁,而作为其父母放任其在如此危险的地方玩耍,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对孩子的死亡应付主要责任,而作为正常行驶的车辆,因其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对发生的事故不承担责任,因此,法院的判决笔者认为没有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