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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北京市档案局法规处
办理地址、电话:
  北京市建国门内贡院西街8号 65255744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八个工作日(从制发受理通知书之日算起,截止到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条件:办理此项备案所需提交资料:(1)鉴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2)鉴定销毁工作制度(3)鉴定工作报告(4)编制的档案销毁清册(5)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意见
  标准:申请单位提交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5个工作日(从企业主管部门批准销毁档案之日算起)
  二、告知
  工作标准:
  1.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
  2. 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 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1号)
  2、《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1998年国家档案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
  北京市档案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单位填报)
北京市档案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个人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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