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0018B028 |
事项名称: |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审核 |
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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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1、《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原外经贸部1999年第4号令
2、《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管理规定》(外经贸贸发[2002]147号)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商务局行政受理大厅 |
办公地址: |
朝内大街190号 |
乘车路线: |
电车101,109,112,公交420,巴士专线846,810,823,朝内小街站下 |
联系电话: |
65250518,85163132 |
监督电话: |
65248759 |
相关网址: |
//www.bjmbc.gov.cn |
备注: |
办事程序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进出口经营许可或资格的北京市属企业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均一式两份: 1、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申请书; 2、《易制毒化学品进申请表》; 3、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本复印件); 4、进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 5、进出口企业出具的保证书; 6、进出口最终用户出具的保证书;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8、备案登俏募???SPAN lang=EN-US> 9、进口产品最终用户出具的保证书或最终用户国家(地区)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进口许可。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将企业申请上报商务部,并由商务部审批。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商务局行政受理大厅 2、办公地址:东城区朝内大街190号 3、乘车路线:电车101、109、112,公交420,巴士专线846、810、823,朝内小街站下 4、联系电话:65250518,85163132 5、监督电话:65248759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7、网址://www.bjmbc.gov.cn |
样表下载
《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申请表》(范本及填写说明)
《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申请表》
《易制毒化学品进口申请表》
易制毒化学品进口申请表(范本及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