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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振举 律师 中国式企业管理的规则意识培养与法律风险防范(五)
发布日期:2012-05-13    作者:吴振举律师
擅长“操作”,缺乏“规则意识”的中国式企业管理:
中国企业的法治与规则的规范化起步晚,企业由传统向现代运营模式的转变进展缓慢,老一辈企业家大都难从传统的管理与运营模式中解放出来,而中国企业特有的承继方式,更使这种管理模式得以延续,面对新的规则,有的是害怕是抵触,缺乏的是尊重是敬畏,有的是突破,缺乏的是保护,有的是制定与上墙,缺乏的是意识与运用。
调查显示:中国大量的优秀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他们熟悉中国式管理的精髓,崇尚市场的操作能力,但对现代管理与运营过程中的规则要求、风险意识是缺失的,不是依照规则,而是根据企业的传统理念、自己的经验与理解进行所谓的操作与经营。对企业运营与工作中涉及的新的政策、规则的变化不能及时的把握、跟进与调整,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与危机没有依法采取预测、预防、规避与监督措施,因此使企业的环境适应能力、遇事应变能力、市场竞争能力、资本运营能力、海外市场赢利能力、危机诉讼与自我保护等能力因此大打折扣,出现大量的纠纷与诉讼,乃至违法犯罪事情的发生,最终导致企业重创,乃至品牌大厦的轰然倒塌的案例不胜枚举。
南德与牟其中、科龙与顾雏军、爱多与胡志标,张海与健力宝在操作中走向颠峰,在规则面前轰然倒下。褚时健、周正毅、杨斌、唐万新、袁宝璟、、、曾经的叱咤风云,曾经的业界狂人,终因触犯最高规则(刑事犯罪)而身陷牢狱或走向刑场终结此生。还有更多的企业高管不是被竞争者打败而杀身疆场,而是规则疏忽而失去自由生命或深陷纠纷的泥潭而不能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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