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票据法重要考点
发布日期:2012-05-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考点1
票据种类(法定原则):①汇票(银行汇票与商业汇票、记名汇票、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②本票(银行本票、记名本票、即期本票)。③支票(现金支票与转账支票、即期支票、记名支票)。
考点2
票据特征:理解票据无因性、设权性、文义性、要式性、流通性特征
考点3
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的关系:票据基础关系(原因关系、预约关系、资金关系)导致票据关系产生,但基础关系与票据关系分离
考点4
涉外票据:①涉外票据的认定——第95条。②涉外票据的准据法——第96至101条。
考点5
票据行为:①票据行为特征(理解无因性、独立性)。②票据行为效力要件(行为人有行为能力、书面作成、记载法定事项、交付)。③具体票据行为(出票、背书、承兑、保证)。
考点6
票据权利:①内容(付款请求权、追索权)。②特征(两次请求权、转让无需通知债务人)。③票据权利取得(对价原则及例外,善意取得与恶意、重大过失取得)——第10条、11条、12条。
考点7
票据瑕疵:票据伪造、票据变造、票据更改、票据涂销——第8条、9条、14条。
考点8
票据抗辩:①抗辩分类(物的抗辩与人的抗辩)。②抗辩限制——第13条。
考点9
票据丧失及补救:票据丧失后权利的救济——第15条
考点10
汇票出票:①出票时的记载事项(与本票、支票比较)。②支付的委托附条件,汇票无效。③出票的后果。
考点11
汇票背书:①分类——转让背书、非转让背书。②背书的记载事项——只承认记名背书。③附条件背书后果——背书有效。④特殊转让背书及后果(禁转背书、期后背书、还原背书)——第34条、36条、69条。⑤非转让背书——第35条。⑥区分禁转背书与禁转票据的后果——第27条、34条。
考点12
汇票承兑:①远期商业汇票特有行为。②附条件承兑后果——拒绝承兑。
考点13
汇票保证:①保证的记载事项——第46条、47条。②附条件保证后果——保证有效。③两人以上保证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考点14
汇票付款:付款的程序、付款损失的承担
考点15
汇票追索权:①追索权行使的原因——第61条。②追索权行使对象——第68条、69条。③再追索。
考点16
本票:①本票与汇票、支票的区别。②出票时的记载事项(与汇票、支票比较)。③提示见票——本票独有。
考点17
支票:①支票与本票、汇票的区别。②出票时的记载事项(与汇票、本票比较)。③空头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