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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新中国四次婚姻革命:越来越多不确定性
发布日期:2012-04-30    作者:都燕果律师
 盘点新中国四次婚姻革命:越来越多不确定性
我们正处于历史的转弯处,过去20年,中国的社会变化超过了以往两千年的变化,而新的变化还在继续。   这种变化直接投射到每个人的行为选择和每个家庭中,在短短5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人经历了三次婚姻变革,社会以法律、政治、经济等手段,将中国式婚姻规定为一个个标准行为。在某一个特定的时代内,人们遵从同样的范式来选择伴侣,走同样的阳光道路,过同样的幸福生活,犯同样的错误。而今天,第四次婚姻革命正在来临,它在继承,也在摧毁过去关于婚姻的范式,它力图显示自己的个性,它在嘲笑关于婚姻的成见,并自由地走上一条不确定的新道路。
  新的婚姻关系正在形成,它不愿意再承载过去的婚姻所承载的繁重义务,更排斥外力的影响,而强调婚姻中个人的感受和感情的结合,它追求更高的婚姻质量,因而变得更难以达到理想的状态。在新一辈的婚姻中,传统婚姻固有的内涵正在消减,婚姻变成一种更纯粹的东西,但它并没有因此而变得单一,而是变得更不可预知和不稳定,我们称它为“第四次婚姻革命”。
  亲爱的,让我们结婚吧
  在结婚“扎堆”的2006年,一场婚姻革命正在进行
  9月9日,有长长久久之意。何宇和女朋友早早来到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却发现这里已经排起了一溜长队。“这不算最多,6月6日那天,因为赶上了百年一遇的好日子,人都挤爆了。”一位工作人员说。
  按照中国传统历法,2006年既有“双春”又有“闰月”,为大吉之年,特别宜嫁娶。而2007年是60年一遇的“金猪年”,适宜生育。赶上这样的好日子,继千禧龙年之后,2006年中国再次掀起结婚热潮。据2006年二季度民政部统计数据,仅4至6月,全国办理的结婚登记数量就达到了3,756,711对,相当于2005年全年结婚登记总数的47.7%。在“七夕”和“双七夕”这两天,北京、上海、重庆、广州、沈阳等地的婚姻登记处出现了“爆棚”场面。
  一对正在排队的新人,相当自豪地介绍说,由于年初就早早看日子下单,他们的婚宴已经定在了11月18日一家著名饭店里,这在队伍里引来一阵艳羡之声。在赶着结婚的队伍里,有相当数量的人还没找到适宜的婚宴地点,更不用说挑一个心仪的黄道吉日。
  由于人多,本来应该神圣庄严的逐一颁发结婚证的形式被大大精简了,三四对新人挤在一起验证贴照片,这让何宇真正感受了什么叫扎堆。“不能再拖了,你看旁边的好几对,人家都是1980年以后出生的,我们都快拖成老头老太了。”生于1975年的何宇说。
  与2005年的低迷相比,2006年的结婚高潮让婚纱影楼、婚礼公司欣喜不已,也让许多中国父母欣喜不已。当网络以时尚快递的速度散布着“试婚”、“闪婚”、“网婚”等新名词,当未婚同居变成一个司空见惯的现象,当一夜情和婚外情正在骚扰正常的婚姻,当《2006中国人婚姻情感状况调查报告》显示——现代人在找对象时认为“感觉”最重要的时候,能够看着自己的儿女和一个同样年轻健康的伴侣走进婚姻登记处的大门,让很多父母大大松了一口气。在他们看来,这意味着年轻一代的生活终于走上了正轨,即使以后没有了自己的照料,也能沿着正确的方向驶向幸福的将来。
  在这种幸福的沉浸中,父母和年轻的一辈都没有意识到,这些年轻人所面临的婚姻与他们所预想的大有不同。他们裹在一场新的婚姻革命之中。
新婚姻革命:三个非典型样本
  晚婚、晚育及闪婚现象的背后,是中国人目前面临的新的婚姻范式
  在新婚姻关系中,一个显著特征是婚育越来越晚,从认识到结婚的时间则越来越短。
  下一代难产
  在北京工作的梅小姐准备在“十一黄金周”回家办婚礼。“其实,我们2004年就领了结婚证。”梅觉得很搞笑,“在父母眼里,没办婚礼就不算真正的结婚。”她将这场婚姻定性为应酬,对这套繁文缛节,她和她的先生都厌恶不已。尽管他们已经在北京买了住房,在深圳的公公还是精心地为他们准备了一处暂住的新房,托关系为他们在“十一黄金周”预定了酒店,并告诉他们,“一切不用你们操心,只要回来出席一下就可以了。”
  未被长辈看作已经结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还没有孩子,而公婆把这归结为没有办酒席。“我婆婆总跟我说,不办婚礼她就没办法抱孙子,其实,办了婚礼我也不打算马上要孩子。”
  尽管中国人的初婚年龄20年来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生育年龄却逐步推迟。“这与计划生育政策无关,”中国社科院人口所研究员王跃生说,“我们称之为自愿推迟生育。”
  没有马上要孩子的原因很多,梅小姐在公司里是骨干,如果马上生孩子,就意味着要请长假,这肯定会影响到她的前程。此外她刚考察过小区的幼儿园,“号称双语幼儿园,100多个孩子一个外教,一个月要1000多元的学费,我上大学的时候,一年也就1000多元,想想真叫人抓狂。”梅小姐说。
  从幼儿园起就不能落后,这成了许多年轻父母教养子女的标准,因此,如果没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年轻人绝不愿意结婚,他们把这看作为下一代的成长创造条件。而就算有了房子,如果没有万事俱备,也绝不轻易让子女降生,梅小姐把这称为“对下一代负责”,“如果不能保证我的孩子有一个合适的生长环境,能培养成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里能站住脚的人才,我情愿不把这个孩子生出来。”
  闪婚后的简约生活
  1979年出生的陈浩和1981年出生的文丽是今年3月份在网上认识的,那时,文丽正经受着失恋的痛苦,借着QQ向陌生网友倾诉心中的苦楚。“我那时天天晚上在网上陪她,督促她吃东西,哄她睡觉,有一个月的时间。”陈浩的真诚感动了文丽,文丽决定开始一段新的甜蜜爱情。5月1日,陈浩从北京飞到重庆,3日,他们便打算结婚了。7月,陈浩研究生毕业,在重庆谋到了一份教师的工作,当月,他跟文丽举办了婚礼。
  在经历了一段典型的闪婚之后,文丽发现婚后的生活一度并不如想象中美好。“我们常常会为谁刷碗、谁擦地的小事争吵,”文丽说,“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真的很讨厌。”文丽与她的女伴们商量后一致认为,小日子要想过得好,就要尽量避免在锅碗瓢盆的小事上起纷争,根本的一条原则是:要么都不做,要么一起做。
  他们最终找到了解决之道。现在,去陈浩和文丽家的朋友都会惊诧于他们简约的生活方式:厨房的碗筷全部是一次性的,另外还包括一叠一次性桌布,“这回连桌子都省得擦了。”文丽得意地说。
  8月初,陈浩的母亲从外地来看过他们一次,这次见面简直变成了一场灾难。虽然小两口为此特地劳动了一上午,“但婆婆好像还是不满意,而且流露出我没有好好照顾她儿子的意思。”文丽说,“我承担了家庭一半的收入,我们回到家的时候也很累,可是我们的父母一代却还坚持认为家务活是女性的专利。”
  我折磨喜欢我的人
  “我很难爱上别人,如果哪个人对我特别好,那么这个人死定了,我会把他治得很惨。”小菁咯咯地笑。
  小菁今年25岁,在电视台工作,有着丰厚的薪水,但她无须动用自己的工资,父母汇来的“零花钱”已经足够让她过她想要的生活。父母为她在北京买了一套高档住房,还打算为她买辆车。上个月,父母一起来北京看她,还去看了她的工作环境。经过了5年的波折,父母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着。
  “我已经原谅他了,”小菁摆弄着手里的高脚杯,平静地说,“男人是一个猎手,他的生理构造必然导致这样的事情发生。人这辈子可能会很容易地爱上别人,却很难把自己的生活和另外一个人维系在一起。”
  小菁所说的这个人是他的父亲。大学二年级的时候,她亲眼目睹了作为成功的中年男人的父亲,犯了必然要犯的错误,他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然后回家要求离婚,她很幼稚地为此闹了一次自杀,然后和家里人的关系从此冷漠了,对婚姻这个话题也同时冷漠了。
  别人给她介绍男朋友,她一个也不看。父亲从来不跟小菁探讨情感问题,母亲也只是问过一次,就被小菁“恶毒”地顶了回去:“结婚有什么意思,你看你嫁的老公!”
  “世界上还有一种男女关系,不是婚姻,是别的东西。婚姻是很可怕的,它可能把你拥有的东西消耗殆尽。但恋爱是另外一个层面上的事了,他们纯粹就是相互爱慕,肯定对方,喜欢在一起的那种感觉,没有任何压力,不需要用金钱去支撑,不需要用婚姻去维系,也不存在相互利用,没有什么桎梏,也不需要打破什么。我相信有这样的一种关系。”小菁说。
  “如果我是一个经济不独立的人,会很容易在男人堆里找到一个合适的,因为我需要补充一些东西。但是现在我不需要。”小菁说得很坚定。
  “我不认可婚姻,首先是我不认可人,任何人在我面前我都能挑出毛病,我还特别能识破别人的小伎俩。”2005年,小菁过去的一个男朋友结婚了,娶了一个司令员的女儿。婚礼过后,男孩打电话给小菁,向他描述婚礼的隆重场面,哪些重要人物出席,送了什么样的礼物。“他想用他婚礼的隆重告诉我错过他是一个错误。但是我永远不会觉得这是一个错误。我对这些东西不屑一顾。他在我面前不断地想证明自己。但是一个男人需要用这种东西来证明自己的时候,我看出他的微不足道和他的小来。”小菁说她特别能逼迫一个人,能让他的虚伪和不足在她面前展现出来,而她不露声色。
  “所以我很难找到适合我的人。我可以不断地认识新的朋友,在不断取悦别人的过程当中,在让别人喜欢我的过程当中,在认识别人错误的过程当中,获得乐趣,最后不了了之。”小菁说,感情就是一个消费品。
不确定性下的新革命
  不确定性,是第四次婚姻革命的最大特征
  -顺次:第四次婚姻革命
  -标志:婚姻的低稳定性和不确定性
  -时间: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今
  许多专家一致承认,中国式婚姻正在发生变化,但他们很难对这次变化给出一个统一定义,他们最后不约而同地用到一个词语来形容这次变化:不确定性。
  在婚姻的门槛前,新的一代内心充满犹豫,他们会说一条人人都知道的原因:时代变了;但他们没有说另一条原因:我们也变了。
  晚婚:教育是避孕药
  越来越多的父母出现在各种万人相亲大会上,他们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子女仍然在以一种敷衍的态度应付他们对于婚姻的催促,在城市中的许多人已经习惯于现在年轻人在30岁仍然未婚,“前两天我们单位有个新来的同事,才25就结婚了,当时我们大多数人的反应竟然是,怎么这么早婚。”中国社科院人口所研究员王跃生说。
  数据的记录和人们的直观印象并不一样,王跃生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推测,中国人的平均初婚年龄并没有明显的延后,平均数仍然在女性22-23岁,男性25岁左右,这个数字之所以显得如此年轻,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人口功不可没。
  今天的城市青年很难按照这个数据规划自己的婚姻。“教育是最好的避孕药,”王跃生说,“这是人口学界的一句名言。”
  今天,一个出生于1980年前后的年轻人,如果他的人生轨迹没有太超出常规的话,他应该于22岁结束大学教育,然后正式踏入社会。如果他表现优越,能够迅速找到工作,并迅速找到一个女友,两个人都满怀着要赶紧创造条件结婚的美好愿望,那么,他们大概能够在工作4-5年后凑出一套住房的首付,也就是在大约27岁的时候结婚。如果家里的长辈能够提供物质赞助,他们的结婚年龄还能提前一两年。
  但事实上,许多人有更多的原因推迟结婚,比如工作的不稳定或者感情的波折都会使他们的结婚年龄推后好几年,而如果没有如此兢兢业业地为自己的结婚大计做准备,一个城市青年很可能就耽搁到30岁以后。
  城市女性面临的问题更严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回忆说,在大约10年前,她的学生中,女生读硕士和博士的比例大约在1/4左右,但现在却占到了60%的比例。“现在想考我的博士的女生,我都会问他们有男朋友没有,没有就赶紧先找一个再来念。”
  个人享受VS简约婚姻
  中国人的婚姻正在缩小,它所愿意承载的东西越来越少。
  “丁克”家庭的出现被认为是新婚姻革命的一大明显信号,它明显颠覆了以往人们对于婚姻的普遍认识——婚姻必须包含生育和养育后代的义务。个人的自我体现在婚姻中被一再地强调,而婚姻的社会化功能却被弱化了。
  100年前,康有为说:“男女之事,但以徇人情之欢好。”100年后,《中国式离婚》中的刘东北说:“婚姻法应明确规定,婚姻期限不应超过三年,好了再续三年,不好拉倒。”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研究员陈崇山说:“文化的多元化导致现代人的婚姻伦理观念呈现出标准多样、不确定的特点。”中国人的婚姻伦理观念呈现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歧义状态。婚姻伦理观念上的歧义状态,导致在一些道德问题上难以达成共识,人们的婚姻生活出现了波澜。
  与道德问题相匹配的是婚姻主角的个性化生活。爱情作为婚姻的基础被强调,显示出现代社会对个体意愿的尊重和保护,这是时代的进步。但爱情作为现代婚姻的基础本身与家庭所要担负的社会职能从根本上并没有自洽关系。今天的城市青年有更多的理由强调他们的独立性,他们有独立的工作和交际圈,由于不希望自己的生活质量下降,他们希望在婚后也保持同样的生活习惯。他们不能容忍那种一直延续到90年代的传统婚姻生活:一旦结婚,两个人就缩进自己的小房子,天天买菜做饭,一天花4个小时以上做家务,有社交活动必须双双出席。
  一种简约主义开始在新的家庭中流行,家务被尽量精简,外出吃饭和雇佣小时工省下了大量的家务时间。而一项没法节约时间的家庭工作:照看孩子,被慎重的年轻人一再延后。在个人享受主义与婚姻简约主义并行的年代,“丁克”流行看上去不可避免。
  子女的离去与错位
  “中国家庭现在已经很难组建起一个由父母和子女组成的完整的核心家庭。从高中毕业以后,子女就前往异地求学,然后是异地就业。这种情况和上世纪80年代完全不同。”王跃生说。
  在上世纪80年代,孩子和父母可能一直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孩子就在这个城市接受教育,然后顶替父亲的工作,他们也许就在父母的居所结婚,然后共同生活很长时间。而今天,这种社会生态已经极为罕见。
  离开了父母的子女更难在婚姻问题上取得父母的帮助,从住所到帮忙介绍对象,到帮忙抚养下一代,这使他们的婚姻问题更加困难。
  同时,随着子女的离去,父母与子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也发生了转变。“今天的子女普遍比父母挣得多,而他们的父母因为主要在计划经济时代工作,并没有太多积蓄。于是子女成了‘强势代’,而父母成了‘弱势代’,这是以往的中国家庭中从未出现过的新局面。”王跃生说。
  “而在美国,现在60岁左右的父母正是战后黄金一代,他们普遍比较富裕,处于强势地位,于是在美国,出现了家长拿钱扶助孩子结婚生活的情况。”夏吟兰说,她曾经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赴美考察美国人的婚姻家庭状况。
  “但是现在,也有一些独生子女的父母开始拿钱为孩子准备结婚。由于独生子女一代尚未完全成长,比起70一代的父母,80一代的父母仍然有优势,于是许多急于看到孩子成婚的父母开始为孩子买房、筹备结婚。”王跃生说。
  在上海,刚刚出现了所谓80后“抢婚”的新风气,一些刚刚大学毕业的学生,尚未开始工作,便已开始结婚,结婚的全部行头都由长辈张罗。“你千万别把这种情况看作什么‘婚姻的回归’,”王跃生说,“这是一种新的吃老方式,成家但不立业,完全颠覆了传统的婚姻观念。”
  “在上世纪80年代农村盛行给孩子盖房子,长辈为孩子准备新房在90年代后也开始在城市盛行,并在住房商业化后成为长辈的一项沉重负担。”王跃生说,“这成了中国人结婚的一大习惯,没有属于自己的住房,好像就没法结婚了。”
  看不到的挑战
  中国人正在面临新的婚姻困境,这不仅仅是一部分新闻所鼓吹的所谓丁克、同性婚姻、或者80后的婚姻困难,这些只是中国婚姻困境中的一小部分。更多的困境存在于社会的根部,因为已经逐渐变成一种常态而使人麻木。
  日渐变老的父母辈正在面临婚姻困境,许多婚姻方面的专家都特地提到他们,“70岁以上的老人是我们这个时代被干涉婚姻自由最多的一代人,只是一般人不知道”。
  许多老人再婚的目的在于养老,而中国子女普遍对此会进行干预,这一方面是出于财产继承问题的考虑,另一方面则是另一种独特的文化,“如果是母亲再婚,许多人会觉得没有面子。”夏吟兰说。第三个原因,则是养老的考虑,唯恐增加负担成为许多人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唯恐让子女丢脸的许多老人选择了一种当下流行的方式:同居。他们的子女很少会到他们的住处,因此,这种偷偷摸摸的关系成了老年人的一种实用办法,而许多年轻人对此一无所知。在步入老龄化社会的中国,老年人所占的人口比重将越来越高,这种情况要维持到现在年富力强的一代人老去为止,因此,在可见的几十年之内,这都是中国人面临的一大婚姻困境。
  另一个面临婚姻现实困境的广大群体来自城市边缘人农民工,由于在城市缺乏起码的住房条件和子女就学条件,一个农民工的家庭通常分居三处,子女在农村由爷爷辈照看,丈夫和妻子即使在同一个城市工作,也很少有人能租得起房子住在一起。这是上亿中国人要维持很长时间的生活状态,这种状态对夫妻关系和子女的教育问题都带来极大的隐患。农民工面临的另一种状况是文化的割裂,他们的生活圈子,既不属于城市,又不属于乡村,属于从身份到内心都待定的一群人。
婚恋:以法律之名
  -顺次:第一次婚姻革命
  -标志: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
  -时间:1950年,影响至今
  2006年9月,适逢毛泽东逝世30周年纪念日,毛主席纪念堂前排了长队。队伍里有一位60岁的妇女,她试图向不大耐烦的孩子解释,为什么他们这一代人对毛泽东有着特殊的好感:“我想,如果没有毛泽东,中国的妇女解放也会发生,但可能不会那么快来。那样的话,我这辈子可能就赶不上念书识字、自主婚姻。这样的话,我们可能也就没有能力抚养你们、供你们上学。”
  对于那些有着切身经历的妇女来说,那是一件轰轰烈烈的彻底改变她们人生的大事情。作为新中国成立后所颁布实施的第一部大法,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实施对于中国社会的变革起到了颠覆性的作用。它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了中国婚姻的基本模式,它以法律的形式将中国式婚姻稳固在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的婚姻家庭制度上。人们被动员起来,宣传队深入到每一条街道和每一个乡村,进入每一个家庭,讲解《婚姻法》的要旨,并告诉广大妇女,她们自由了。
  “中国共产党是革命的党,一半的中国妇女还没有解放,这个国家怎么能叫做解放了呢?”《婚姻与家庭》杂志社社长兼总编,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秘书长樊爱国说,她和许多有着同样经历的女性认为,《婚姻法》是一部解放中国妇女的法律。
  “《婚姻法》成为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基本法,这并不是偶然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杨大文说,“一方面是出于建国以后改革婚姻家庭制度的客观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政权早在革命根据地就开始进行婚姻家庭的法制建设,在这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周秦以来,中国实行的是封建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以“礼”为主、以“律”为辅。“这种旧的婚姻家庭制度以包办、强迫婚姻、男尊女卑、家长专制、漠视子女的权益等为特征。”杨大文说。
  20世纪初,中国开始了婚姻法近代化的尝试。从清朝末年制定的《大清民律草案》一直到民国时于1930年12月通过的《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均企图以法律来取代传统的婚姻家庭制度。在民国时期,上海出现了对西式婚姻的引进尝试。由市长主持的第一起中国集体婚姻,以及中国第一个征婚启事均出现在上海。同时,政府提出提倡一夫一妻制,但在不彻底的思想引导下,很难革除旧的婚姻制度之陋习,中国式婚姻仍然处在延续数千年的形式之下。
  中国共产党以其革命意识对中国婚姻制度也进行了革命尝试。1931年底,在江西瑞金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当时毛泽东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这个法律的颁行是毛泽东签署的。它距离国民党政府的《民法亲属编》施行不过半年左右。“这说明1950年婚姻法有一定的历史渊源,不仅是出于婚姻家庭制度改革的需要,而且过去中国共产党已有这方面的经验。”杨大文说。
  1950年《婚姻法》的立法宗旨主要是废除封建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实行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1950年《婚姻法》颁行以后,当时全国开展了贯彻《婚姻法》运动,并且把1953年3月作为全国贯彻《婚姻法》运动月。运动的主要内容是废除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废除包办、强迫婚姻、男尊女卑,破除家长专制、漠视子女利益的旧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的婚姻家庭制度。
  “那时刚解放,百业待兴,社会有很宽泛的就业面,工厂、街道,公私合营,都给妇女提供了广泛的就业途径。”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前所长陶春芳说,“解放妇女是革命的事业,谁都不敢反对。”
  “直到今天,中国的女权运动都是走在世界前列的。”樊爱国说,“西方国家的女权运动也未必有我们这样彻底。”
  一生误尽:84岁离婚
  一位84岁的老人,创下了中国离婚案的最高年龄纪录,也造就了一个中国婚姻的非典型个案
  她目前还没有离成婚。
  “不离了,我死了也觉得不清爽,不甘心哪。”在天津的一家平房式养老院里,年迈体衰的纪爽厚说。
  她的祖上大大有名,就是那位乾隆年间的大才子纪晓岚,这份祖上的荣耀并没有在纪爽厚心里留下什么特别的印象。能区别于普通的同龄女子的是,她接受了多年的教育,在她的老家河北文安县一直念到高中毕业。
  纪爽厚生于1921年,与她同龄的女子,大都在十五六岁就嫁人了,但纪爽厚到了20岁还没有嫁掉。
  “那时候不太平啊,日本人占据了县城,年年都是战乱。”纪爽厚说。为了解决自己的出路问题,有一个相对安定的生活,她于1945年,也就是日本投降那一年,来到北京,做了一名小学教师,她热爱这份工作,一直在同一所小学教书到退休。
  在家乡就已经耽搁了不少青春年华,来到北京后,她的亲戚朋友同事纷纷给她介绍对象,但另一种情况让她觉得不安:“那时候,有不少进城的人,他们在家乡已经有了一个老婆,但是隐瞒着,在城里另外再找一个老婆,这种情况相当普遍。”
  直到1957年,纪爽厚的母亲做主,给他说定一门亲事,对方姓田,和纪家一样也算是世家。田先生已经是二婚了,但是因为纪爽厚耽搁的时日已经太多,纪家也就没有计较了。
  “我姑姑的婚姻就这么一直凑合着,她是那种现在难得一见的旧式婚姻。在别人的家里,她什么事情都不能做主,就是伺候别人的。”纪爽厚的侄女纪传军说。
  婚后,纪爽厚知道了田先生的脾气不好,而且不能生育。很快她也找到了逃避的方法,一旦在家里受了气,就搬到学校的宿舍里住,直到退休。学校成了她的避风港,“学校里的每个人都对我好,不像外面的世界那么复杂”。
  在漫长的40年婚姻里,纪爽厚从来没有想过离婚。“工作的时候,你要注意对孩子们的影响啊,女同志离婚,在单位上影响多不好。”
  在暮年的时候,一件偶发的事故成了纪爽厚离婚的导火索。2004年,她在家里严重跌伤了,对于她这样年纪的人来说,这样的伤病很难痊愈,而且治起来相当费钱。“花了五六万元钱后,他就嫌我了,说我活着费钱。”
  在跌伤住院几个月后,纪爽厚有一次发现工资本上的钱数变多了,怕单位发错了,去银行查账。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她输入的密码不对,纪爽厚傻眼了。
  “以前我们工作的时候,我挣得一直比他多,工资收入都给他管,所有家务活都是我做,他觉得我还有用处,现在生活不能自理了,就没用了。”纪爽厚说。
  “她现在要求离婚,不能算是真正觉悟,只能说是为了争个生存权。”纪传军说。从老人病重后,现在是她和几个姐妹在联合照顾姑姑。
  纪爽厚于2005年提出离婚,先后开庭4次,法院作出若干判决,第一次判决,因为纪爽厚拿不出结婚证,因此,法院认为,不能证明她和当事人有婚姻关系。“证件都在他手里,他就是怕我分割财产,故意不给法院。”
  当有了街道办出示的户籍证明后,法院认为,不能判定他们夫妻感情破裂。“法院这是歧视老年人离婚,法官曾经当着我的面说,都这么大年纪了,还离什么婚。”纪传军说。
  官司打到上一级法院。法院决定让两位老人回到一起看看是否还能复合。2006年4月,纪爽厚回到家里后,她同意在撤诉书上签名,并写下一份放弃财产分割的家庭协议。20天过后,她又回到了养老院,她所签署的撤诉书让她失去了上诉离婚的权利。“但是那不是我本意啊,那是别人非得让我签的呀。我还是想离婚,还有办法不?”她很焦急地问她的侄女。
  根据法律的规定,纪爽厚还能提起申诉,但她面临的现实问题是,从天津到北京,她的体力已经无法胜任这样一趟旅行,以及如此复杂的程序。关于她的离婚,还是一个现实性难题。
请问,对方是什么出身?
  当政治成为婚姻的度量衡,婚姻往往沦落为政治的附庸和筹码
  -顺次:第二次婚姻革命
  -标志:三反五反,文化大革命等运动
  -时间: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
  革命的来临并没有披着节日的盛装,倒像个风尘仆仆的士兵,或者像个外科医生,翻耕了几千年来发霉的生活习惯的底层”。巴乌斯托斯基的这段话,成为许多人的上世纪跨越50~60~70三个年代的记忆。以革命的名义,人们不断地按照要求对自己的生活进行革命的翻耕,政治运动纷至沓来。在《婚姻法》之外,中国人对于婚姻有了一个新的度量:讲政治。在婚姻登记制度外,又多了一个政治审查制度。
  不同时代的政治有它自己独特的度量衡,在1953年,如果你家里还有女性没有出去工作,那说明你就是守旧的,不革命的。到了1956年,如果你还有属于私人的生产资料,没有入高级社,那你也是腐朽的、不求进步的。每一个人都必须证明他是革命的,否则,他将失去就业、结婚、居住等基本权利。政治颠覆了《婚姻法》中“婚姻自由”的基本条款,成为人们在某一特殊时期所考虑的第一要素。在今天看来,这是荒诞和不可理解的。
  “从解放以后,我们的婚姻生活是与政治上的发展相结合的。为什么那么多人强调讲政治呢?因为当时的政治包含着品格,政治和品格是一致的。”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前所长、研究员陶春芳说,“因此,当你选择了一个政治上有保障的人,就几乎可以肯定他的品格也有保障。一个政治先进的人,意味着具有工作上进、品德高尚、热心助人等优良品性,这是组织给你鉴定过的。”
  但是,随着政治运动日益走向疯狂,这种对婚姻的政治审查日益变味。在政治高度介入生活的年代里,每一个人的档案第一页都必须填上“家庭成分”,出身的“高低”成为验证你是否可靠的重要标准,这一栏一直延续到上世纪80年代才开始失去意义。
  “文革对于婚姻的摧残,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在政治运动中,夫妻可能被分为敌对的两派;另一方面是下放劳改中,如果夫妻不在一个单位,很可能被派到不同的地区,人为造成大量夫妻的两地分居和子女教育的荒废。找对象必须看出身,出身不好的青年终身都受影响。”陶春芳说。
  你不是我们的同志,就是我们的敌人,当这种敌我关系被引用到婚姻家庭生活中,夫妻父子至亲之间可能一夜反目成为阶级敌人,政治运动的风潮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彻底提防和不信任,导致了许多夫妻的反目成仇和家庭破裂。“事实上,婚姻在那个年代已经是一个很小的问题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婚姻与家庭》杂志社社长兼总编、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秘书长樊爱国说。
  政治运动对婚姻生活的畸形影响,余音一直到70年代末期。在1978年要求重新修订《婚姻法》的各种提案上,许多人大代表提出,这是拨乱反正、让中国恢复正常的婚姻家庭生活的需要。当时间进入80年代,中国人用了很长时间来凭吊那逝去的青春、亲情和爱情,一时间“伤痕文学”风行。而仅仅过去20年,但今天的年青一代看起来已经近乎荒诞。
  1951年的包办事件
  以革命的名义,8000个上了天山的湘女的人生大事成了共和国的包办事件
  这是中国婚姻史中隐秘的一页,它未见记载于任何正史之中,仅有的非正式记载往往语焉不详,读起来更像一个民间传说。
  1949年底,新疆和平解放后,共和国的决策者们命令驻疆20万官兵垦荒屯田,扎根新疆,以达到长治久安的战略目的。但在地广人稀的边疆,20万驻军的婚姻问题难以得到解决。从1949年到1954年,新疆军区以“建设边疆”的口号,从湖南、山东、四川等地征召了4万多名女兵入伍,在征兵的时候,隐瞒了征召女兵的目的。在入伍后,女兵们不仅要面临恶劣的自然条件,从一穷二白中开创出一个能够适宜人的生存环境,还很快面临着组织包办婚姻的难题。
  军旅作家卢一萍用了5年的时间,走访了上百位健在的湘女,并尽量保持了原叙述者的话语,最终写成《八千湘女上天山》,而对照虚构的作品与真实的人生,你会发现真实的人生总是充满无奈的波澜不兴。
  一段被忽略的历史
  “在过去,我们总是听说,她们怀着建设新疆的热情来到这边土地,扎根新疆,奉献了一生。但是关于女兵的历史,在新疆军区的史志上没有记载,在我所搜集到的师、团史志中,大多只有‘某某年,多少名湖南女兵到我师’这样一句话的记载。关于招收湘女到新疆的目的,没有任何记录。”卢一萍说。
  关于湘女的这段经历,从90年代初期就偶尔有作品涉及,但关于他们的感情婚姻经历被回避了,似乎这是历史“难为情”的一章。
  而在当时,这是部队里的热门话题,各兵团首长在谈话时,都要谈到积极解决战士们的婚姻问题。当时担任二军政委的王恩茂,1950年在二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有这么一段:“关于婚姻问题,彭(德怀)司令员说从口里动员女同志到新疆来,并且在西安、兰州、酒泉、哈密设站。家里有老婆的,可以送到西安;家里订了婚的可以送来;家里既没有结婚又没有订婚的,你家里父母亲戚能给你订一个也可以送来……一方面组织上帮助想办法,一方面是自己想办法。”
  当时的新疆20万驻军,除了师以上干部多数已婚外,其他干部和战士,除了个别在入伍前在家乡结了婚外,绝大多数尚未婚配,而且年龄已经到了20多将近30岁,这在当时是很大的年龄了。
  为了“批量”地解决官兵的婚姻问题,当时的军区司令王震于1950年初秋,亲自给湖南省委书记黄克诚、湖南省政府主席王首道写信,请他们大力协助。王首道、黄克诚对新疆军区招聘团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把营盘街的一栋楼拨出来,作招聘团办事处,还在《新湖南报》上不断刊登消息报道,动员女青年参军。因为报上说到新疆后可以进俄文学校、可以当纺织女工、当拖拉机手,而没有提“婚配”的事,而且在招兵条件里写着“家庭条件不限”,对一些家庭成分高的女青年来说有较大的吸引力,她们普遍把这看作参加革命、融入新生活的一个途径。从1951年开始招收到的十多批湖南女兵,多数都是有文化的湖南妹子。
  除此之外,王震还向陈毅伸手要了战争时期留下来的2000人女兵队伍,并指示到山东老区去征兵,把一些战争时期失去丈夫的寡妇也征召入伍。除此之外,还在上海征召了900多名改造过的妓女入伍。
  幸与不幸,人生的吊诡
  在进入部队后,女兵们开始了解到部分真相,经过一番无奈的挣扎后,纷纷服从了组织安排的婚姻。虽然也有少部分性格刚烈的女兵坚持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终身伴侣,但后来卢一萍走访时,却发现“那些当时突破层层阻力,自由选择爱人的,一生反而比较坎坷,老时养老金也普遍比较微薄,子女教育也不尽如人意,总的看来,未必比组织包办的幸福”。
  “那些能够顶住压力自主选择丈夫的,普遍自身文化程度比较高,她们所选择的伴侣,多数都是年轻而且富有才华的。在随后几十年的政治运动中,他们的才华反而成为一种负担,他们很少有人能够逃避政治风暴,一生坎坷多磨,子女教育也被耽搁了。”卢一萍说,“反而是那些服从了组织包办婚姻的湘女,一生比较顺利,老年时生活也比较有保障。因为组织当时为她们选择的主要是一些革命多年的老同志,出身根正苗红,在以后的政治运动中,他们能更好地保护家人。”
  但无论结局如何,老人们对她们的婚姻经历,对所谓的政治包办,对于这段历史,始终带着强烈的否定态度。在这段隐没的历史里,有许多人希望能够有人真实地记录关于她们的一切,但也有人选择了沉默。卢一萍曾经辗转4000公里,去拜访一位女兵,但几经周转终于见到老人后,老人却突然拒绝了采访。卢一萍表示深切理解,对于她来说,回首往事是一件很难承受的事情,就连他自己,在倾听了上百次别人的坎坷经历后,也深感人生的沉痛不堪其负。“我的书出来后,她们普遍很感激,因为有人把真实的东西记录了下来。”卢一萍说。
  流为传说
  当年的女兵今天普遍已经到了70岁以上,分散在新疆以及她们老家各地,由于结婚时就有年龄差异,许多人的老伴已经去世,而当时的决策者也普遍不在了,这也许是人们能够直面历史的原因。卢一萍很庆幸他选择了一个合适的机遇,如果再过几年,老人们的精神状态和记忆准确度将会使他们的回忆大打折扣。
  “我们中国人普遍有一种情绪,在若干年后再回忆某段历史,就不再肯认真面对,而总是带着一种轻松调笑的语气,过去就过去了呗,这种不入正史的历史就这样慢慢湮灭。就像当时的女兵见到了负责征兵的熊晃,也只是半带开玩笑地责备,并不打算去追究他的责任。”卢一萍说。
  在卢一萍看来,这样的作品如果能让新闻记者或者历史研究者来完成应该更好,因为他毕竟是一名作家,而作家在写东西时,总难免带上自己的情感。令他感到不安的是,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位学者把这段历史当作一个题目来进行研究,“难道这一类的历史,就只能以传说的形式流传下去?”
孔方兄插足
  金钱对于婚姻的侵犯来得猝不及防,而人们总是把它归结为道德问题
  -顺次:第三次婚姻革命
  -标志: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时间:20世纪80年代~90年代,但影响至今
  在上世纪80年代初,一句话深刻影响了中国人的生活,“以经济建设为纲”,恐怕没有人想到这句话也被广泛应用到中国人的一切领域之中,包括婚姻。
  婚姻的新革命来自政治从中国人生活中的淡出,以及这个时代的新追求,当物质取代政治、成为整个国家和人民追求的第一要素后,它无疑也在婚姻生活中成为左右人们行为选择的具体要素,物质主义成为婚姻的主题词。
  与此同时,左右婚姻行为的另一要素法律在1980年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修订后的《婚姻法》把感情破裂作为离婚的依据,中国人离婚开始变得容易,进出婚姻的门槛放底,从1980年开始,离婚开始成为中国式婚姻中正常存在的一个部分。
  “三转一响”
  随着一系列的嘲讽相声, “三转一响”成为一个流行词语,并很快变成“三转两响”,这个源于农村的词语很快成为中国人通行的彩礼标准,随着“三转两响”一同而来的还有崭新的住房,结婚成本成了中国人,尤其是拥有儿子的中国人的一项最重大的支出。与之般配的流行词语还有“高价女”,以及“拐卖婚姻”。在福建、江苏等盛行高彩礼高陪嫁的地区,从贫困地区买媳妇成了摆脱高彩礼的一种方法,从而形成了新的社会问题。
  可见通过数据看见的一大现状是,这种对物质的盲目追求并未获得幸福和稳定的婚姻,当人们发现错误后,又急忙去修正它。据一项对中国11个区县统计分析得出的一个结论,中国上世纪80年代前期的离婚者中,有22%结婚不到一年,另有22.2%的人结婚不满两年,2/3以上的离婚事件在婚后4年内发生。
  跨国婚姻
  那个在《被爱情遗忘的角落》清纯默然的“荒妹”沈丹萍,于1984年突然从中国荧屏消失,并成为第一个嫁给老外的中国知名影星。沈丹萍与乌韦的这桩婚姻,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从80年代中期开始,不停地有走红的女影星突然消失,并开始有小道消息说,她们有的在国外刷盘子,有的嫁给了老外。这股风气在上海尤其风行,其中1981年至1985年、1989年至1992年是上海涉外婚姻增长最快的两个时期。前者从每年396对增加到826对,年均增长15%;后者从每年802对增加到2555对,年均增长33%。
  上海民政局法规处处长周少云认为,20世纪80年代初上海涉外婚姻的快速增长,主要是因为上海人发现与世隔绝多年后上海落后了,有些女性就想通过外嫁来改变自己的生存环境和物质生活条件。当时的涉外婚姻几乎是清一色的“沪女外男”型,“老夫少妻”在其中占了很高比例。由于年龄和知识层次存在较大差异,加上语言不畅通、缺乏感情基础,导致以后出现了许多婚姻危机。
  “高知”、“洋人”、“大款”,急功近利的中国人的婚姻期望朝着一个又一个的山峰攀延。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那些急于求成的人们彻底摆脱传统道德束缚,创造了一个新名词:傍大款。同时,由于时代新的矛盾凸现和人们对于离婚的观念彻底转变,到了上世纪80年代后期,中国人离婚情况开始逆转,结婚5~10年以及10~15年的中年夫妻开始成为离婚的主流,而结婚不到4年的离婚者所占比例已经下降到38%,离婚已经主要成为中年人的事情。
  秦香莲上访
  1983年,由36名妇女组成的“秦香莲上访团”联合到全国妇联上访,状告她们的丈夫是陈世美。这些女性都是知识分子,她们在过去的岁月里自觉地支持了丈夫的事业,让他们继续学习深造,可凭借文革后的机遇翻身后,这些丈夫们竟纷纷借助新《婚姻法》中的“感情破裂”一条,提出离婚,不要糟糠之妻了。
  在这一著名事件里,中国人第一次听到一个新词汇,“第三者插足”。官司最终打到中央,当时中共中央由胡耀邦主持工作,他做了一段著名的批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工青妇都要关心这个问题。”这段批示最终成了上访妇女胜利的武器,36个陈世美没有一个离成婚的。
  “但在10年之内,他们全部都离婚了,一个都没有剩。”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说,她当时对这一事件高度关注,“《婚姻法》的修改并不是导致离婚率上升的原因,它只是让那些不幸福的婚姻更容易解体。”
  而樊爱国供职的《婚姻与家庭》杂志社作出了另一种反应。80年代的另一个新名词“道德法庭”正式出现,“法律没有办法惩处你,但我们可以用社会的力量对你进行审判和谴责。当时离婚的妇女很多,她们的出路何在,我们当时就宣传,女人要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一个婚姻的结束是另一个婚姻的开始,不幸婚姻的结束是幸福婚姻的开始。你不应该老在哭泣,你应该寻找建造自己的新生活。”樊爱国说。在今天,“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八个字仍然镌刻在全国妇联的大厅影壁上。
婚姻法见证婚姻变革
  作为婚姻法专家,杨大文见证了法律的修改,也见证中国婚姻的变革
  “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建设起步很早,它是新中国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但是后来就相对滞后了,长期没有修改。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粉碎‘四人帮’以后的1978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杨大文说。
  1950年《婚姻法》的内容比较简单,一共才27条。因为它的宗旨主要是破旧立新,所以内容并不是很具体。杨大文认为,到了20世纪50年代后期,就应当修订《婚姻法》,把立法的锋芒从破旧立新转移到全面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方面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完成这个任务。
  1962年国家再一次进行全部民法的起草工作。当时毛泽东说:我们要立法,不仅刑法要搞,民法也要搞。《婚姻家庭法》是广义民法的一个组成部分。但这一次的民法起草工作也没有完成,因为“文化大革命”很快开始,全部民法的起草工作随之停止。
  1980年《婚姻法》
  1978年,全国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召开。在这次大会上,很多妇女代表认为在十年浩劫期间,婚姻家庭方面出现了很多问题,诸多在建国初期已经破除的陈规陋习,比如包办、买卖婚姻、借婚姻问题索取财物等又重新抬头,趁机蔓延。当时的全国妇联主席康克清给党中央打了一个报告,希望能够拨乱反正,解决婚姻家庭领域的一些问题,同时提出要修改《婚姻法》,通过新的法律的贯彻执行来解决这个问题。
  “当时党中央主席还是华国锋,主管工会、青年团和全国妇联的是党中央副主席汪东兴。汪东兴看了康克清的报告,就批了一个‘准备同意’,请华国锋主席、叶剑英、李先念、邓小平副主席来审阅,后来他们都同意了。当时全国妇联的领导同志就找到我,让我参加新《婚姻法》的起草工作。”杨大文说。
  当时中共中央成立一个修改《婚姻法》领导小组,由康克清任组长,另外找了各有关单位的领导,包括最高人民法院、解放军总政、民政部、国家民委、团中央、总工会等。这些领导参加领导小组,杨大文在办公室做具体工作。起草工作于1978年底开始,汇集了数百位专家开展工作,新《婚姻法》在1980年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通过,从此取代了1950年《婚姻法》。
  和1950年《婚姻法》相比较,1980年新《婚姻法》在原则部分增加了实行计划生育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对结婚条件做了若干修改,把法定结婚年龄从1950年《婚姻法》的男20岁、女18岁改成男22岁、女20岁,增加了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的规定。1980年《婚姻法》还扩大了对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调整,将亲属关系的调整范围扩大到了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兄弟姐妹之间。
  另一个重要的变化是,1980年《婚姻法》对离婚的法定理由做了一个实体性的规定。这是一个新突破。1950年《婚姻法》对离婚只有一个程序性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区人民政府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可以起诉到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1980年《婚姻法》增加了一个实体性规定:如果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条款在起草时,成为争议最大的一条。有的专家引用恩格斯的名言: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但也有人认为,应该忠于爱情,不能轻易离婚。
  “1980年《婚姻法》有巨大的历史功绩,它把经过‘文化大革命’破坏的婚姻家庭法制重新引入了健康发展的轨道。1980年《婚姻法》的贯彻执行对中国婚姻家庭制度改革起了很重要的历史作用。”杨大文评价说。
  2001年《婚姻法》
  1990年是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行四十周年,也是1980年《婚姻法》颁行10周年。当时法学界开展了一些纪念活动。杨大文回忆说:“当时我们把一些论文编了一个册子,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书中提出1980年《婚姻法》应该修改。”因为改革开放以后,婚姻家庭领域出现了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比如人们的婚恋观不断更新,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权利观念不断强化;婚外同居现象增多,家庭暴力时有发生等等,1980年《婚姻法》已经不能适应客观需要。这个建议提出来以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当时中国法学会委托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进行研究。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集中研讨了关于《婚姻法》修改的问题,后来会议决议责成在北京的理事向立法部门沟通,提出这个问题。
  杨大文介绍说,当时他和中国政法大学的巫昌祯教授都是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妇女儿童专门小组的成员,通过组长聂力中将提出了这方面的建议。内司委很重视,曾专门召开会议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很多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都提这个问题。
  “1995年全国人大有个提案,是聂力中将领衔发起的,很多代表都签署了。这个提案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视,要求内务司法委员会进行审议。1995年10月,内务司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了提案的审议报告,认为1980年《婚姻法》应当修改,因为它滞后了。”杨大文回忆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95年10月通过了一个决定,将修改1980年《婚姻法》列入立法规划。修改1980年《婚姻法》正式列入了全国人大的立法议程。
  “当时专家们主张一步到位,全面完善婚姻家庭法制,所以起草了一个较大的草案,有140多条。第二次草案被捅出去了。结果引起了很大的风波,针对这个草案引发了很多争论。”杨大文说。
  前期工作完成以后,草案报给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工委和专家试拟稿起草小组的想法不太一样,修正后的《婚姻法》基本上采取了法工委的方案。“我们的草案有140多条,法工委认为应当先就现实生活中一些必须解决的问题作若干修改、补充,关于婚姻家庭法制的全面完善等到制订《民法典》的时候再说。”杨大文说。
  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为第五章,较为全面地规定了对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受害人各方面的救助措施;确立了因一方犯有法定过错导致离婚时无过错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在内容做了许多重要的调整和补充。比如在法律原则方面增加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的内容,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在结婚方面,确立了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制度。在家庭关系方面,详化了法定夫妻财产制,明确了夫妻共有财产和个人所有财产的范围;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约定财产制等。在离婚方面,列举了法院判决离婚的具体理由;规定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一方在家务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享有补偿请求权等。
  “2001年对《婚姻法》的修改加强了对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调整,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次修改《婚姻法》是成功的。”杨大文说,“但是,这只是一个阶段性的立法措施,如果我们从全面完善婚姻家庭法制的高度做理性的审视,2001年修改《婚姻法》以后,还有许多立法空白,婚姻家庭法制还不够完善。”
总爱情的历史映像
  有一部关于爱情的电影让人泪流满面,但那种感动并非来自主角的表演,而是暗合了人生的某种隐喻
  在政治尚未取代生活的年代,革命电影也花红柳绿,中国上世纪50年代拍摄的许多革命电影,总是能在某个时候偷偷地又回潮一次,比如《柳堡的故事》,这其中的爱情因素功不可没。
  比起令人窒息的70年代,50年代的电影普遍轻松活泼,在革命的氛围里不忘渲染家庭与生活的轻松幽默。1958年,周恩来总理指示创作一部反映大公社新生活的电影,两位年轻的作家却创作出一部充满俊男美女的歌舞风光爱情片《五朵金花》。而随着进城后,换老婆也成了50年代的一大热门事情,从《霓虹灯下的哨兵》中我们可以看到这股糜烂之风开始向革命队伍进攻,而《李双双》为《婚姻法》的宗旨起到了普及作用。
  即使在彰显男性气质和英雄主义的战争片中,对比美国的《野战排》来看,国产电影仍然浪漫许多,在战斗最激烈的山头,1956年出品的《上甘岭》仍有一位漂亮的女卫生员带领大家歌唱“一条大河波浪宽”。
  随后,随着政治运动的深入,爱情的小情趣逐渐被当作资本主义余毒从革命影片中渐渐革除,在60年代出品的革命电影中开始变成了颂赞亲情,比如《冰山上的来客》,到了70年代的五个样板戏,片中的女主角不是孤女就是寡母,就连万恶的反动派抢亲的戏都逐步被删减,“不爱红妆爱武装”,样板剧中的男女主角最后终于到了无性别差异的境界。
  到1978年以后,万物复苏,在尘封多年后,中国导演的创作激情又一次被激发出来。1980年,可以被称为中国第一部偶像剧的爱情电影诞生,由张瑜和郭凯敏主演的《庐山恋》让年轻人一次又一次地涌入电影院。而另一部关于政治婚姻题材的电影《天云山传奇》则引起了人们的巨大争议,年青的一代纷纷表示不理解,为什么女主角宋薇不忠实于她的感情,要与右派分子划清界限,而嫁给一个组织部长?经历过50年代以来的政治风浪的中年人们,则表示深刻理解。
  中国导演对于中国人婚姻爱情现状的现实映射于1981年走向高峰期,那一年最成功的影片叫做《没有爱情的角落》,这个名字深深刺痛了中国人的内心,片中一个模糊的裸露的乳房镜头,成为中国电影惊世骇俗的一笔。影片所影射的中国人30年倒退的婚姻爱情现状,让人无语泪流。那一年好看的电影还有《知音》、《小街》、《沙鸥》、《伤逝》等,普遍弥漫着对爱情的小心刺探与悲剧性的影子。
  与历史的沉重相比,反映现实生活中的爱情婚姻的影片显得诙谐轻松,1981年,一部由小品改编的电影在中国风靡一时,那部电影叫做《嫁不出去的姑娘》,这部电影展示了在80年代初期年轻人择偶的两种标准:被正面描画的姑娘是看中男方的潜力:肯上进爱学习有前途;受到批评“高价女”的标准是以聘礼多寡决定婚姻大事。这两种标准的区别在于,你是看中了男方的即时支付能力,还是看中了他的期权。而影片中反映的农村家长强索彩礼的行为在当时的农村非常普遍。另一部拍摄于1981年的喜剧电影《喜盈门》反映的也是相似的主题:年轻人的就业和婚恋。
  进入90年代,此时的中国电影已经转向以张艺谋、陈凯歌领军的第五代导演,所拍摄的电影无力于映射现实,又无力于批判历史,只有反复以电影画面和营造某种特殊氛围取胜,典型作品比如《我的父亲母亲》,影片远远谈不上喜闻乐见四字,更难像80年代初的影片那样,引起观众的强烈呼应。倒是电视剧一直紧跟人们的生活,当时中国人的婚恋问题集中转移到中年人身上,电视剧也随即将问题焦点转移到婚外恋、傍大款、移民、下岗等问题上,拍出了《渴望》、《北京人在纽约》等一系列热门剧。而同期能让人回想起来的现实主义电影,只有冯小刚的《一声叹息》等不多的几部,在这部影片里成功地影射了中国人的婚外恋后,冯小刚又接着就这一题材接连续发力,一直拍到2004年的《手机》。
  对于历史,电视剧也时有力作出现,1995年反映知青回城后遗症的《孽债》风靡全中国,在2005年夏天东方卫视再次拿出来播放时,竟然打败了《人鱼小姐》等韩剧,成为该市夏季收视率最高的电视剧。2003年的《激情燃烧的岁月》再次成为热门剧,而同样是讲述政治包办婚姻题材的作品,在1980年的《天云山传奇》里,充满的是酸涩和忏悔,而在《激情燃烧的岁月》里,酸涩的成分已经被消减殆尽,有的只是多年后回首往事的那种调笑。
婚书中的婚姻变迁
  翻开这些规格不一、形态各异的婚书,一部反映中国人婚姻百年变迁的历史在眼前活灵活现起来
  许善斌是个收藏迷。提起收藏,有人迷字画、有人迷古董、有人迷石头、有人迷瓷器,老许迷上了一个“偏门”——证照。老许说,收藏被称为爱好,一个人往往有多个爱好,选择自己最喜欢的最容易出成绩。老许终于找到这个“最”了。证照不仅是他最喜欢的,也是最适合他干的,“收藏证照不仅适合我的住房条件和经济条件,还让我找到了一种‘老大’的感觉。”
  十余年来,老许收藏的证照已接近3000件,被精心整理为民俗、政治、教育、经济、文化等九大类。其中,婚书系列在藏品中是一个亮点。老许收藏的有关婚姻的证照和文书,从清朝同治年间的婚书到“文革”时期的“新婚培训合格证”,时间跨越百年,种类包括娃娃亲文书、结婚证、离婚证、复婚证,甚至还有伪满时期的卖老婆文书。翻开这些规格不一、形态各异的婚书,一部反映中国人婚姻百年变迁的历史在眼前活灵活现起来。
  老许用一张张证照展开了一部栩栩如生的中国婚姻家庭变迁史。他还要结合自己的收藏实践,把大半辈子的经验留给后人,《收藏而已》和《吃亏不亏》两本小书已经存在了他的电脑里,老许说:“这些精神财富终于可以与我分离了,融进社会属于更多的人们,我再也不担心它会与我同归于尽了。”
  最老的婚书:“天作之合”的奇思妙想
  这是清同治十一年(公历1872年)的一张婚书,距今已130多年。在老许的婚书藏品中,它是最老的一张。“不知道你注意到了没有,这张婚书上面的‘天作之合’只有一半,说明婚书的书写者当时是将男女两份婚书叠在一块写的,男女两张合在一起,字就完整了,”老许说,“这个奇思妙想把‘天作之合’的词意表现得淋漓尽致。”
  娃娃亲:这是一张被老许称作“婚姻期货”的娃娃亲文书。上面写着“名芳梅行一年二岁民国十七年九月初五日子时生”,“表明这个女孩叫芳梅,排行老大,现年2岁,可是已经许配了人家。”老许说,“这是中国封建社会典型的包办婚姻。”
  革命根据地时期的结婚证:附婚姻条例
  革命根据地的结婚证,已经传达出现代婚姻的观念。这张结婚证是1948年晋冀鲁豫边区涉县政府颁发的,上面附了《晋冀鲁豫边区婚姻暂行条例》第四章,明确写着“结婚须男女双方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的原则。
  建国之初的结婚证:注明婚姻自主,标有婚前财产
  男女间的“正式婚姻合同”真正在全国推广开来是在1949年以后。新政权提倡男女平等,推行新式婚姻。在这张结婚证上,最为醒目的是“婚姻自主”四个大字,预示了一场轰轰列列的婚姻革命即将开始。“这纸婚书中不仅有男女双方的情况介绍,连介绍人和证婚人也列在其中。”
  “特别令人感到超前的是,上面还标明了‘婚前财产’,就我所知,男方10口人6间房24亩地3头驴,在当时的农村虽算不上‘大款’,起码也是‘小康’了。”
  卖妻文书:原配丈夫充当主婚人
  在旧的封建主义的婚姻制度下,买卖婚姻是普遍现象,这张“卖妻文书”就是一个例证。“这张卖妻文书是说,一个叫某兴发的男人把自己的元配夫人,一个姓潘的女人卖给一个叫某凤山的男人为妻。日期是成吉思汗纪元738年4月9日,也就是公历的1944年。”老许介绍说。经老许考证,这张卖妻文书出自“蒙古自治邦”时期,婚书上面的四色旗也证明了这一点。“这张婚书体现出的最滑稽的一点是,卖妻的这个男人竟然也是这桩买卖婚姻的‘主婚人’。”老许说,买卖婚姻在旧社会并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你看那正儿八经的官方行文和大红公章,表明这绝不是偷偷摸摸,而是“正正当当”的“公开转让”。
  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行时期的结婚证
  1950年5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实施。它的立法宗旨是废除封建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实行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一种新型的家庭关系在法律的保障下确立,上面这张结婚证上所写的就是新时期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文革”时期的结婚证:最高指示不要忘
  这是一张1969年的结婚证,它给人的第一感觉是“突出政治”。“‘文革’时期的结婚证,上面除了国旗和国徽就是毛主席语录,再没有其他任何装饰物了,甚至连个‘喜’字都没有。”
  1976年的结婚证: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
  20世纪70年代,为缓解人口压力,中国开始推行晚婚和计划生育政策,重点宣传对象自然是那些“登记男女”。在这张结婚证上,我们看到了这样的行动口号:“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使晚婚和计划生育变成城乡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力争在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内做出显著成就。”
  1950年的离婚判决书:女方财产,女方带走
  “因为历史的原因,老的离婚证当然就是个稀罕物了,还因为离婚是坏事也是丑事,离婚证作为‘不光彩’的见证,谁也都不肯把它当成‘纪念品’,所以不是被烧掉就是被撕掉,保存下来的极少。”老许说。
  这张离婚征签署的时间是1950年5月20日,是共和国成立后的第8个月,它上面写的是“武邑县人民政府司法科民事和解笔录”。老许认为这张离婚证最“精彩”的部分是有关财产的再分配:女方在男方家中存有的东西,计粗布棉衣一身、夹袄一件、袍皮一个、门帘一个、洗脸盆一个、镜子一对、茶碗一对、纺线车一辆、筛子一个,全部由女方带走。这说明新中国妇女地位的提升,女方财产受到尊重和保护。
 以新对策因应新革命
  “高质量、低稳定”成为中国婚姻的新运动趋势,中国应为稳定婚姻创造制度条件
  民政部发布的数字显示,从  2002年至2005年,我国离婚率持续上升,如果把离婚曲线看得更远,从1992年前后,中国人的离婚曲线就呈一条稳定的向上的曲线。
  “这主要是由婚姻的期望值高,但婚姻基础不够好引起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大文说,“过去几十年,中国的婚姻有些是低质量、高稳定的。现在年轻人的观念变了,他们对婚姻的期望值比较高,如果对婚姻不满意就想提出离婚。”
  “与美国相比,甚至与日本、印度相比较,我国的离婚率仍然较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婚姻法学专家夏吟兰说,“但是这是全国的平均情况,如果单看城市,尤其是那些社会变动较大的城市,比如北京、上海、沈阳,离婚率早已超过了1/3。”
  这一说法并未得到官方的认可,中国的离婚率统计并未完全按照城乡分开来计算,人口年报上是按照与总人口的千分比来统计,而非与结婚数比较得出的百分比。
  “今天中国的情况,可以与美国70年代作一个比较。离婚率的上升经常与女权运动相关联,美国在60年代末就已经超过30%,在80年代中期离婚率达到50%,从此一直稳定在这个数字上。”夏吟兰说。
  引发美国70年代离婚率稳步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女权运动和60年代的思想解放运动,随着更多妇女走出家庭和收入在家庭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妇女提出离婚的自由度越大。另一个原因是美国从1969年开始推行“无过错离婚”,1971年颁布的《统一结婚离婚法》,将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破裂作为离婚的唯一理由,而中国修订后的《婚姻法》与之类似。
  社会的剧烈变动拆散了中国传统婚姻赖以生存的基础环境,子女与父辈的离散居住,使家族在婚姻中所能起到的作用大大削减,新的婚姻缔结能够得到的帮助更少,而同居和离异所承担的道德风险也大大降低。此外,经济改革所作的一系列调整,比如教育系统产业化和福利分房制度的取消,使中国人结婚成本大为提高,整个社会转型所带给婚姻家庭的影响,正在日益朝着不奖励结婚的方向行走。
  与此相比,离婚却变得容易了。“全世界都有和解制度,中国没有;法律只对婚姻做形式审查,没有实质审查,对于离婚制度,法律只强调了制裁,却没有救济制度。这一切的后果是,中国人的离婚成本相当低,几乎成了全世界离婚成本最低的国家。”夏吟兰说。
  在第四次婚姻革命来临以前,中国人在某一时期的婚姻有着高度同质性,这使得法律、政府和社会可以长期使用一种简单的方法来衡量管理婚姻制度。而在婚姻和家庭呈现出个性化的今天,这种效率低下的管理方式导致大量的社会问题堆积,比如同居的普及、非核心家庭的比例扩大、分散就业引起的家庭分散等突出问题,政府明显缺乏相关对策,以及在决策中作为一个重要社会问题来考虑。
  今天中国人的婚姻拥有了更高的个人私密和社会非干涉性,但它也走入了另一个误区。“今天的中国婚姻制度改革,更多地强调了个人主义、人本主义,走到一种极端。而美国当时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从80年代后,更加强调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在制度公共政策时,强调社会公共利益,而不认为家庭是纯粹的私人空间。”夏吟兰说。
  对于未来中国的婚姻是更加自由化,还是将走向回归,不同的专家有不同的预测,但作为一个参照系,美国的婚姻曲线也许可以作为借鉴。
  在80年代中期,美国的离婚率达到50%,许多学者悲观地预言,照这样发展下去,美国的婚姻将会崩塌,加之艾滋病的出现更让人警惕,于是美国人开始提倡回归传统的婚姻价值观。比如80年代末,一些富豪开始赞助在校园内推广的‘贞节运动’,年轻的女性如果在一份协议上签字将贞操保持到18岁,就能获得一笔奖金。除了道德和宗教的召唤之外,一些家庭公共政策研究者开始研究修改与婚姻家庭相关的税制,从制度干预上奖励稳固的婚姻制度。从90年代初期,美国有3个州开始试点‘忠诚契约’,你在结婚时可以选择普通的婚书,也可以选择与州政府签署这种特别的契约,一旦将来因为你的感情出轨,你所要赔付的更多。
  进入90年代后,美国进入保守时代,离婚率维持在50%左右没有继续走高,而民众对于婚姻的态度开始回归传统。
  在以相似的曲线行进的中国,低稳定的婚姻毕竟不是大多数人追求的婚姻,夏吟兰认为,在今天,中国也应该参照美国80年代末期的做法,为稳定婚姻创造条件,尤其是在婚姻的公平和救济制度上,“法律不能规定人们的行为标准,但可以保障人们的权益。一旦你进入这个体系,就能环环相扣,保证你的权益和最大限度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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