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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一等功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10B009
事项名称: 国家公务员一等功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依据: 1、《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2、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总时限不占上级审批时间)
办理机构: 北京市人事局
办公地址: 北京市台基厂大街三条三号
乘车路线: 44路、9路、特2路到台基厂
联系电话: 65249721
监督电话:
相关网址: //www.bjp.gov.cn
备注:

办理程序
国家公务员一等功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在全市或者全国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有其他显著事迹的。
2、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本单位申报一等功奖励的书面意见
2、填写《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奖励审批表》及《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奖励人员名单》
3、附奖励人员事迹材料
 
(二)注意事项: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2、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不确定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7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人事局
2、办公地址:北京市台基厂大街三条三号
3、乘车路线:44路、9路、特2路到台基厂
4、联系电话:65249721
5、监督电话:
6、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www.bj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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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奖励人员备案名单
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奖励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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