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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转让协议书
发布日期:2012-04-24    作者:徐涛律师
协议当事人
  出让方:×××××企业有限公司
      ×××××厂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市××路××号××大厦××层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上海×××厂房地产出让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此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标的
  甲方遵从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出让上海×××企业有限公司下属的上海×××厂位于上海市杨浦区通北路 号的房地产,并包括该厂区内的建筑物附属及配套设施。
  该出让的房地产权为甲方所有,房地产权证号为沪房地杨字(  )第  号。整个产权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房地产权证中为新建厂房已被拆除的3、4、8、10、11、12、13、14、15、18、19、22幢除外,现有实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和在建厂房   平方米(共三层,结构已封顶)。(权证是房地合一吗?)
  附属及配套设施包括:电、水、煤气、通讯、排污等用房和设备,同时包括厂区内所有地下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
  第二条 产权基本情况
  乙方受让的上海×××厂房地产,主要由办公楼(共地面  层、地下  层,约  平方米,建于  年)、老厂房(层,约   平方米,建于  年)、在建厂房(   平方米,结构封顶)、以及机房、锅炉房、配电房、工房、堆煤场等组成(具体详见协议附件中的产权平面图),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标的。
  乙方受让房地产权的实际建筑面积为17375平方米。已完成结构封顶的在建三层厂房  平方米。其中,已经完成三层结构封顶的在建厂房,按原规划部门的批准的建筑面积增容到  平方米(增至共  层)。由乙方另行投资并继续以甲方的名义建设至项目竣工。在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号为沪规建(   )  号,施工许可证号为        号。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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